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食品拆封可以退货吗?
时间Tue Jun 23 09:31:32 2009
※ 引述《peiryoko (大肚蟹)》之铭言:
: 昨天在屈臣氏买了一瓶鱼肝油
: 买回家之後,拆开才发现原来是甜的鱼肝油
: (里面还有一个透明塑胶袋,是没拆开的)
: 我妈叫我拿去退货
: 说屈臣氏退货不用说理由
: 结果我今天拿去屈臣氏退货时
: 该店员说 这是食品且已经开封 是不能退的...
: 我当下还蛮气愤的,因为又没有买过那个排子的鱼肝油
: ,不拆封怎麽知道食品的样子呢?
: 我跟他争论说,我买错了!你们不是说买错买贵都退吗?
: 但是他还是坚持1.食品 2.已拆封 不给我退!
: 我自己上消保会做了功课消保法有相关条例:想请问板上的达人们
: 我这样的推论正确吗??
: 消费者保护法 (以下简称消保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 邮购或访问买卖之消费者,对所收受之商品不愿买受时
: ,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内,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企业
: 经营者解除买 卖契约,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或价款」
: ----------------------------------------------------------
: 以及
: 消保法施行细则第十七条有明文记载「消费者因检查之必要
: 或因不可归责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收受之商品有毁损、灭失
: 或变更者,本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之解除权不消灭」。
: -----------------------------------------------------------
: 以上两个推论是否正确呢?
: 抱歉因为很少越读法律条文,因此想在这边请教大家。
: P.S. 屈臣氏网站上也仅说:未拆封的商品是可以退货的,
: 但对於食品类别则无明文规定,亦即店员所说的拒绝理由,
: 仅有"开封不可退货"成立罢了,但如果消保法的第19条规定成立
: 是否屈臣氏这家企业也违反了消保法呢?
: 如果是这样,是真的需要好好争取权益的!
: 先谢谢看完这篇文章的网友们了 ^^
姑且不论屈臣氏的规定
单纯就一般买卖交易
消保法第十九条邮购或访问买卖之消费者,对所收受之商品不愿买受时
,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内,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企业
经营者解除买 卖契约,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或价款」
这法条是规范无法接触实体商品的购物通路,而实体商品的购物是不能
以第十九条主张权利。
另外
法律是一个原则性的案件,当两造对法律见解不同时,最好透过法院解决
请你用另类想法试想,你购买的商品是否已经充份的将成份写在外包装上
如果是,那麽店家已经尽了告知的义务。
如果扩张解释,甜的鱼肝油是你不要的,那你为什麽购买,你可能是未看
清楚标示,那麽我如果今天拆了一块面包咬了一口,我主张我不试吃就不
知道这好不好吃,试的结果这不好吃,我要求七天监赏期退货。
解释法律除了从条文面之外,另外还要审度商品特性、购买者情况、店家
义务。
就你遇到的问题来看,我认为屈臣氏的回应并无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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