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oops (囧囧秋月明,凭轩絰麑老)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公然毁谤的构成?
时间Mon Jun 22 18:54:38 2009
※ 引述《mroops (囧囧秋月明,凭轩絰麑老)》之铭言:
之前有认识一个朋友,因为彼此之间处的不愉快,
所以也是不高兴的收场,本来想说老死不相往来就算了。
在msn上,跟我一直重复一些人生攻击的话。
本来想说不理他就好了
但是他竟然开始在我的blog上面写一些「非事实」的言论。
并且也故意去注册了一个帐号,开始发表一些文章。
请问我该怎麽处理好?这样可以诉诸法律吗?
1F:→ kobeisme:他有在网路上的话 成立公然诽谤罪 可以存证 检举 06/21 17:04
2F:推 vampirex:有公然侮辱和诽谤,诽谤罪不须公然亦可成立 06/22 10:58
因为他用的是ID,所以我需要做怎样的举证以证明是他本人?
而他骂我也是用我的英文名字,他大可以他说的不是我?我又需要怎样证明?
那事先没有告知而储存的msn的对话纪录可以算是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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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70.3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