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tt (没钱真是万万不能啊(M))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工作未满七天不支薪的问题..
时间Mon Jun 22 18:08:01 2009
现在政府的22000促进就业方案.美其名是降低失业率.弄到後来..不仅新人待遇大缩水.
还变成资方一个变相赚钱工具..有些老板利用22000这点.请新人进来
然後立一些不合理的约要他们签.比方说.只要是七个工作天内离职
(不管是自行或是遭公司评估不适任)就无法支薪.而人进来以後.只要稍不合意.
就会被砍掉.甚至叫那位新进员工打杂..七天後再找藉口裁掉.不只不用给那个人钱..
政府的补贴还照领.无疑稳赚不赔..
至於说..这样的情况表面上违法没错..实际上呢? 员工如果遇到这事提诉讼..
会不会旷日费时? 所花的金钱成本会不会很巨大? 此外.
法官会不会因为员工本身签下合约.而把一半责任归咎於员工本身..
造成员工可能拿不到钱或是只能拿一半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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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mimpotence:只要上班一天就要支薪 有争议可找劳工局 06/22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