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交通罚单
时间Fri Jun 19 15:38:39 2009
※ 引述《phreniax (satellite)》之铭言:
: 想跟各位版友请教有关交通罚单的事情
: 今天是六月十八
: 我收到两张罚单 (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是该被开单的 这个我很清楚的)
: 是超速的单子
: 两张分别是
: 六月一号早上 七点七分 在和平东路上(往台大方向) 限速50公里 我骑64 罚1200
: 六月二号早上 七点七分 在和平东路上(往台大方向) 限速50公里 我骑72 罚1400
: 想请教一下法律上可以允许这种连续开单吗
回应:这不是连续开罚,所谓连续开罚是只同一个违规开你两次单,例如你未带安全
帽,不可以在两小时内连续开单。
例如你违规停车,不可以在两小时内连续开单,而没有给驾驶人反应的机会。
而你超速的违规根本是两个不同事件。
: 因为我是最近一个月半左右发现
: 到台大的路上 (我是从中正纪念堂方向往台大前进的(罗斯福路))
: 如果我在和平东路跟罗斯福路的路口上不继续直行而待转左转走和平东路
: 早上的课是7点10分的
: 这样会比较方便一点到学校
: 我还蛮敢凭良心说我不会是刻意想"飙车"的人
回应:交通规则的制订是要客观的保护所有人,所以现代法律不可能有所谓的「不知
者无罪」因为交通规则有订定速限,您难道以为市区的速限是在时速七十五公
里?
要是人人以方便为理由,那合法用路人的权益何存?
: 收到罚单後
: 知道违规是该受罚的
: 但可以这样连续吗? ( 毕竟罚款是会心痛的 我是靠家教完全负担自己生活的人 )
回应:这不叫法律禁止的连续开罚,你连续两天违规,难道公权力不可以连续两天
进行处份,这里的连续并不是法律禁止,况且你一号与二号的违规又不是同
一件。
: 我不是个懂法律的人我想
: 我是每星期一二需要早到学校的人
: (该不会过几天我又要收到隔周星期一二的单子吧?)
: 但给个不会太超过的假设情况
: 如果我刚好是在六月一号之前几天发现这样比较方便到学校
: 所以我每天早上都这样骑车去学校
: 如果我在收到罚单前都没注意到我违规
回应:车辆驾驶人有义务要随时注意四周状况,如果你说你没有注意到,那麽就是你
失责了,驾驶人也不可以说我没有注意到红灯所以闯了,如果你没有办法注意
道路情况,那麽我认为你没有安全驾驶车辆的能力,建议你搭乘大众交通工具
以维护本身安全。
: (我想日常上这种例子应该并不少见 常常会有没注意到并非太显眼的交通号志的例子)
: 我想我的速度 "在一般的路上" 跟 "一般骑士相比" 并没有快得离谱
: ( 大概平常路上最高75 桥上80出 )
: 那麽我六月18才收到单子
: 那我可以被连续18天被开同一种单子吗
回应:你可能很不爽,但是公权力的确可以连续十八天(如果你每天超速)开你罚单,
试想,如果你每天闯一次红灯,都被照相,你还可以用连续开罚要求撤销罚单
?那是不可能的。
: 请板友给点建议
: 想听听各位的意见
: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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