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KUCOCO (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监定书的问题
时间Thu Jun 11 08:56:08 2009
因为本身是商科,对法律的文字真的不太懂
想请问板上的各位大大
关於46年台上字第1126号
诊断书为监定之一种,
监定人应於监定前具结,
原审对於监定人之监定被害人之伤痕,
未於监定前命为具结,
遽采为判决之基础证据,
自属违误。
请问一般去医院验伤,应该都没有先请验伤的医生具结
这样是否会违反应具结而未具结
还是验伤单是书面证据所以没具结的问题
谢谢各位大大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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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144.120
1F:→ lighthouse:诉讼还没开始不可能具结啊 06/11 09:10
2F:推 Eventis:159-4,用传闻法则放进来就好. 06/11 13:22
3F:→ Eventis: ^例外 06/11 13:22
4F:推 skyandrain:具结是侦查或诉讼时的的具结 06/11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