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kyle (静静的走)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职场上的问题
时间Mon Jun 8 15:39:31 2009
谢谢版友的回覆 不过我看了之後还是有一些问题
版友有说到需要在十天前提出辞呈
那就是说我如果照这个程序走 雇主就没办法跟我要求赔偿损失了吗
还是说他依然有权利去要求要赔偿他的损失??
而且我发现我五月份的打卡还静静的躺在那边= =
老板根本没收走 我看又要被拖薪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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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epravity:不定期契约先说了就没事 06/08 17:02
2F:→ mrkyle:恩恩 了解了 感谢! 06/08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