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ilsper (汪~~~)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车祸和解书有疑问
时间Sun Jun 7 00:19:10 2009
※ 引述《mahya (因为我太傻)》之铭言:
: 请问一下
: 由於家人的车子在高速公路被追撞
: 家人完全没有违规 是对方因为超车撞倒家人的车
: 对方的车没啥损坏 但家人的车修理需10几万
: 且撞倒公路护栏 需赔三万 家人之一有挫伤
: 在警局作笔录时 警察有问要不要告对方伤害
: 家人心存善念说不用 重点是後来签和解书时
原则上这样也不影响你的过失伤害告诉权
: 对方只签姓名 没有签住址电话身份证字号
: 且签的日期非当天
: 和解书上有双方的签名及调解委员的签名
: 请问那这和解书成立吗 生效吗?
: 感谢帮忙!!!
签的日期不是当日没关系
但一般来说,和解笔录建议详载双方的姓名、住所、身分证字号
还有事件的发生经过(人事时地物,也就是和解标的)、和解条件、
是否放弃其他民刑事权利...
过於简陋的和解书内容,将来只会增加事後反悔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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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降露散一如我,浪花便似梦中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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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184.61
1F:推 mahya:了解了 感谢 06/07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