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请问结婚的效用
时间Sat Jun 6 15:15:50 2009
※ 引述《emptyempty (none)》之铭言:
: 问题一
: 法律有没有规定结婚才能生小孩? 如果没规定, 那没结婚生下的小孩有没有法律上
: 的父母? 如果有, 那就代表父母不一定是结婚的. 那麽要结婚做什麽? 都不要办结
: 婚, 要生小孩就自己生, 何必再多个结婚程序来制约自己?
: 如果规定不行未婚生子, 那未婚生下的小孩人权何在, 小孩也是人, 法律不能不承
: 认无辜的小孩.
A:法律没有规定结婚才能生小孩。
因此就有所谓的「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
所以当A男与B女结婚之後,生的小孩,A男就是小孩的父亲,B女就是小孩的母亲
但是当C男与D女不结婚但有小孩,C男与D女都可以是小孩的父母亲,只是C男与D
女随时可以跟任何人结婚,并不受法律约束,这样对小孩未来不好。
结婚的目的在於给小孩一个健全的家庭,也可以用法律约束父母亲私生活的行为
: 问题二
: 听说法律有规定, 夫妻有行房的义务, 那是不是代表如果一方想要行房, 另一方没
: 权力一直拒绝. 那样的话, 就和人权相矛盾, 人变得没有主控自己的自由. 还是说
: 当初签下结婚证书时, 就已经签下卖身契, 同意自己愿意遵守法律的规定, 所以是
: 自己自愿放弃人权? 法律这样的规定, 合理吗?
A:法律并没有规定夫妻有「行房」的义务。
: 问题三
: 法律规定不能卖淫, 可是没规定不能未婚性行为, 也没规定不能送别人钱. 可是卖
: 淫是未婚性行为和送人钱的组合, 两件不犯法的事组合起来却犯法, 这样的话产生
: 矛盾, 因为卖淫者可是自愿和对方发生关系, 买淫者是送她钱. 没人犯法阿?
A:这种论调可以到法院说给法官听,要是法官相信的话,我穿上倒马T恤到司法大楼
去静坐。
: 问题四
: 据说没穿衣服在公共场合出现叫做妨害风化, 可是你看小狗小猫有穿衣服吗? 衣服
: 是人以外的东西, 裸体是自然的现象, 会迷乱人心是看的人的想法, 裸体者为何需
: 要为别人的想法背负责任, 那代表别人的作为可以造成自己的罪行, 那不合理阿.
: 不要问太多 先问这样就好
A:法律只能制定规范人的行为,因为猫狗就算到法庭也没有办法接受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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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0.244.117
1F:推 Eventis:1这题额外提供一种可能,就是被强奸而生下的子女. 06/06 15:21
2F:→ Eventis:生母还是没有问题,子女与生母之间视为婚生,但是否让小孩承 06/06 15:22
3F:→ Eventis:认这个强奸犯生父就是最佳利益,或者让小孩得选择是否承认 06/06 15:22
4F:→ Eventis:其生父才是最佳利益,我想应该是比较能显出不去拟制的效果. 06/06 15:23
5F:→ Eventis:至於一般非婚生子女之所以权义有所区别,毋宁说皆是基於传 06/06 15:27
6F:→ Eventis:统与伦理上之考量居多,虽然三人共着提到这段认为我国对非 06/06 15:33
7F:→ Eventis:婚生子女的保障,可谓至厚.指的是经准正或认领後与婚生子女 06/06 15:37
8F:→ Eventis:有同一地位之情形,使不在婚姻关系中所生之子女,而不受保障 06/06 15:37
9F:→ Eventis:之情形居於相对少的比例而言. 06/06 15:38
10F:推 emptyempty:感谢大家的回答 06/06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