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IBEAR (柔软精)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地产相关一问
时间Fri Jun 5 19:46:18 2009
88年底第三人向妈妈和姑姑承租空地
第三人是姑姑的女儿
签立租约二年(该租约使用市面贩售的房屋租赁契约)
租赁标的物写门牌地址 未写地号
签约时有谈到要盖鸭寮 但未加以注记
後该地另盖一栋铁皮屋供承租人居住
未盖鸭寮
因缺乏诚信 故租约到期时
我妈即表意不续租 但第三人仍续使用该铁皮屋
日前我妈已存证信函要求第三人拆屋还地
但他们要求我须赔偿五百万才愿还地
因铁皮屋兴建经过妈妈同意 铁皮屋是他们的财产
处理铁皮屋与第三人之方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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