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call2 (把手机环来~~~)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监督支配关系
时间Thu Jun 4 00:50:42 2009
小弟是新庄大学学生,第一次来这个版,发文有问题请多包含
我的手机放在包包被偷,当时放在司令台旁的观众席,我去跑步。
回来後发现,包包被打开,钥匙掉地上,里面的东西都在,
就是手机不见了,
我已经将SIM卡锁起来,也把手机身分码报案交给警察,
但是我发现警察开给我的单子上面写的是[遗失物]案件
我已经把情形告诉警方,并说明是被窃盗,
警方给我的答案是,
1.附近每天有太多手机包包被偷,他们主管决定都用遗失案件处理
2.我的包包在我跑步的时候,已经不在我的监督支配之下。
请问大家,
1.警察可以因为内规决定民众的案件类别吗?
2.我要如何说服警察让我改案件成为窃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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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7.132.221
1F:推 depravity:把他录下来 到各大新闻台拨出 自动有人帮你改了 06/04 01:06
2F:推 yangking:你和警察说 睡觉时停在街口的车被偷 是不是也算遗失? 06/04 11:38
3F:→ yangking:因为不在监督支配之下?! 06/04 11:38
4F:推 wolf0202:1.当然不行 2.向立委陈情 06/05 03:39
5F:→ yecall2:谢谢大家 06/05 18:46
6F:→ chihchien:主管明知是被偷却决定用遗失案件处理就很可议了 06/08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