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jen (arsky)
看板LAW
标题[请益] 有关工会的成立
时间Mon Jun 1 23:46:26 2009
之前在跟朋友讨论工会的成立,
朋友说劳基法有规定一定规模的公司一定要成立工会,
後来我去找了劳基法, 但没有发现有关工会成立的条文,
反而在工会法有找到, 在工会法第六条有规定:
同一区域同一厂场年满二十岁之同一产业工人,或同一区域、同一职业之工人,
人数在三十人以上时,应依法组织产业工会或职业工会。同一产业内由各部分不
同职业之工人所组织者为产业工会。联合同一职业工人 所组织者为职业工会。
产业工会、职业工会之种类,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想请教版上熟悉法律的版友, 这里第二行指的"应依法"组织工会,
是说如果公司规模超过30人一定要申请组织工会吗?
如果劳工没有人出来组织, 资方是否有义务要辅导劳方成立工会?
没有成立是否违法, 若是, 公司是否受罚? 有否罚则?
若否, 即然并不一定要成立, 为什麽要用"应依法组织产业工会或职业工会"呢?
因为不是很懂法律用语, 被这个"应依法"的"应"困惑很久了...
希望版上大大帮忙解答~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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