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ruta27 (安静(m))
看板LAW
标题[请益] 政府单位可以不帮受雇人员保劳保吗?
时间Mon Jun 1 16:31:42 2009
家父目前是台北县政府板桥工务局的政府扩大就业方案雇员
上周因为在上班途中发生急性心肌梗塞
送急诊林口长庚急救後幸运的度过危险期 目前没有生命危险
现在还在病房中住院疗养
後来才知道工务局并未帮扩大就业方案的雇员投保劳保
所以无法以劳保请领医药费
家父原本旧的劳保已退休
但是只要去工作不论是任何工作都要投保劳保不是吗
这样政府是不是违法了呢?
请板上大大们替小弟解惑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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