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tlin (我在林口,天气冷)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如果自己拍的影片被新闻所用,电视台没犯智财法吗?
时间Sat May 30 20:43:49 2009
我的网志里的影片未经同意,
被原封不动的放到新闻画面里,
影片内容是拍公共场所没错,
但摄影人是我,机器也是我的,
拍摄的东西虽然说是自然现象,
不过也算是我私有的财产吧?
不然的话,摄影大师照的自然美景,
为何不能随便翻拍或引用呢?
新闻引用只说翻摄自网路,
我写论文要引用也要写明出版年份跟作者姓名,
难道说只因我照的是公共场所就可以不经我同意就放上新闻吗?
新闻台报新闻算是营利行为吧,还播给这麽多人看,
我并没有想要告新闻台啦(我想一定是有法律支持他们的行为),
也没有想要赔偿之类的东西,
只是想问问看,为何这样是合法的行为?
影像不包括在智慧财产权里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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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212.154
1F:推 Eventis:着作权法49,52,61条,但您可以要求要揭露着作人. 05/30 21:00
2F:→ jetlin:了解,那我大概了解状况了,谢谢Eventis^_^ 05/30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