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tfut (任盈盈)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车祸问题,请问谁可以提告?
时间Wed May 27 10:50:06 2009
家人发生了一起汽车及机车的擦撞
事发地点为六叉路口
家人直行,对方左转,撞到家人左後车门
报警送医
对方脑部挫伤,疑似轻微脑症逿(当天就回家了,不需住院)
我家的车有保险,含第三责任险
很不幸,对方(80岁)死了@@----嗯!!死於癌症
一直无法和解,也去调解委员会三次,调解委员请对方对我家人提告
调解过程,调解委员及家属一直认为那老人的死是因为车祸後的後遗症,
因为原本体内的肿瘤几十年了都没事,都是因为受到车祸的撞击,
才使得肿瘤变成恶性,引发败血................
当然,保险公司无法理赔,就连强制险的150万也不可能支付
所以对方也真的提出刑事的告诉 (家属真的认为老人的死是车祸造成的)
还好,
检察官说:「死者的死因和车祸造成的伤害是没有关连的」
检察官问家属:「那你们是要告伤害吗?确定要告的是伤害吗?」
对方要告家人伤害
检察官希望可以和解,而检察官已申请车祸监定 (那是不是代表检察官会收这个案子)
而,对方开出了20万元,而且不降 (保险公司当然是不会付,除非我家自己付)
因为所以的医疗单据都是治疗肿瘤的,所以......保险公司说:「无法给付」
所以,和解又再一次破局了
想请问
要提出过失伤害的告诉,谁有这个权利呢?要老人本人 or 家属也可以提告
因为保险公司说,过失致死的部份,由家属提出告诉
但过失伤害,就要看检察官了,一般是受害者才有权力提告
请问是这样吗?
另,我们可以如保对保险公司提出什麽要求?以保障老人家属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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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74.173
1F:推 Beijingman:你家人直行 对方左转,对方输一半,而且不可能拿癌症作为 05/27 11:22
2F:→ Beijingman:车祸直接死因,对方可以提告,但会赢的机会很低 05/27 11:22
3F:→ Beijingman:老人本人都挂了他怎提告,当然是家属,只是台湾,死者为大 05/27 11:23
4F:→ Beijingman:台湾法律的悲哀,等监定下来再说 05/27 11:23
5F:→ keepwild:建议打官司打到底吧 05/27 14:48
6F:推 hd0485:死亡证明书(相验屍体证明书)怎麽写呢? 05/27 20:19
7F:→ futfut:写肿瘤、败血症 05/29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