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ttle0905 (爱上爬山的瓶子)
看板LAW
标题[请益] 法拍屋点交.空屋
时间Tue May 26 14:40:31 2009
替友人询问~当天我也在场
前几天.书记官来执行第二次点交..承租人的租约已排除.
当天屋主及承租人均未出现,因此是锁匠开门进入.
房子也已经断水断电3各月了..现场散落许多CD片.及一些棉被.衣物.电扇等等..
当天书记官没有造册.有将抽屉之类全打开照相.可能研判不会有人回来..
所以就跟我们说.."今天就将房子点交给你们,你们可以换锁了"
点交後事务官有要我们签名.但我们手边没任何点交完成的凭据..
但警察.锁匠.代标公司人员.管委主任均在场.
隔天承租人恰巧遇到我们.他後搬到同社区其他户.说她没有收到执行的公文.
他还有东西遗留在房子里.我们不可以将锁换掉..巴拉巴拉的一堆~
然後就一直问我们要怎处理...就说要告我们将锁换掉..
看要和解(听也知道他的意思.还说这是奇蒙子问题)还是要她直接提告
承租人说他後有主动联络事务官.因此事务官说要在寄一次公文,
要让承租人回去拿东西.但承租人说他要拒收.加上他现居联络地址法院不知.
公文他也收不到(他说的..)他觉得他被侵犯了.(一直强调我们换锁)
事务官将房子点交给我们.我们换锁.这样有问题吗?
点交完後会有什麽证明确实点交完成吗??我们没有.就没完成吗?
遗留物一定要造册吗?有法条规定吗?只拍照会怎麽样吗?事务官也没说要造册.
记得是让我们当废弃物处理...造册有一定书写方式吗?
六月要在执行一次点交.到底算不算点交阿=.=" 若承租人没出现.
我们是不是乖巧造册.(cd.衣物也要吗?).拍照.等法院通知领取.申请拍卖比较保险?
感谢懂法律的各位..友人已经一个头两个大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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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tzkgb:那是他家的事 05/26 19:51
2F:→ xyz1234550:既然除租了..表示法院有送达承租人..如果送达承租人 05/26 19:58
3F:→ xyz1234550:也合法..那就真的是"他家的事"了... 05/26 19:58
4F:→ bottle0905:那遗留物清点造册方面呢?该怎麽做?有一定书面方式吗? 05/26 20:44
5F:→ bottle0905:书记官若说不用造册.就不用造册吗?谢谢 05/26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