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iswold (昨夜西风凋蔽树)
看板LAW
标题[讨论] 刑法实例题讨论(涉185-3、276、294)
时间Mon May 25 17:29:54 2009
Q:
甲深夜驾车行经偏僻无人之马路,不自觉加快速度。不意,忽然有半夜巡田之农夫
从路旁走出,某甲煞车不及迎面撞上。某甲下车查看,发觉某乙奄奄一息,心想这里
离医院有点远,就算送到也无救。於是加速驾车离去。没想到某乙只是脑震荡,却因
无人救助而冷死在路上,试问甲之刑责为何?(出处:争点三合一 法毅)
A:
争点三合一 法毅 :过失致死 有义务遗弃 肇事逃逸 (後两罪法条竞合後与前罪并罚)
刑法分则 方律师:过失致死 肇事逃逸 (前後两罪数罪并罚)
个人想法 :过失伤害 有义务遗弃致死 肇事逃逸 (後两罪法条竞合後与前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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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解题一开始即论甲过失致死,认为乙死亡与甲之冲撞有因果关系,故本罪该当。
接着再论有义务遗弃罪,这样解释的话,乙已死亡,对屍体何来遗弃罪之适用?
若再论以有义务遗弃罪,是否有双重评价的问题??
个人认为应先论过失伤害(因为乙只有脑震荡并未死亡)
接着论有义务遗弃致死以及肇事逃逸,後两罪法条竞合後与前罪并罚
还是小弟思考上有盲点? 请大家不吝回覆讨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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