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eeyou (有一个故事)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民法相关的问题
时间Sat May 23 00:38:09 2009
甲将自有汽车出卖给乙
乙把钱给甲的同时
甲将车子还有相关的证件交给乙
他们说好叫乙自己去办过户
可是乙超过了期限 都没有办过户
导致税捐机关向甲徵税
甲请乙赶快去处理 但乙迟迟未处理
接着导致税捐机关向甲加倍课徵滞纳金
某天乙因汽车有瑕疵而送修的过程中
竟然发生事故导致该车毁损严重!
疑问:
1.如果甲向税捐机关缴钱之後
可以用什麽名义向乙要钱?
我觉得从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等方面
好像都不能解释的很好
因为汽车是动产 取得动产所有权的要件是让与合议和交付
按照上述的要件乙已经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甲为公法上的纳税义务人
找不出什麽名义可以向乙请求给付
2.乙可否以这台车受损原因是由於车子本身有瑕疵所致
在甲向乙要钱的同时
向甲主张对自己损害赔偿之同时履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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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16.171
※ 编辑: iseeyou 来自: 122.117.16.171 (05/23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