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astory (哎呀正一)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有关 强制罪
时间Fri May 22 20:54:41 2009
我是服替代役中的役男,服役地点有所谓学长学弟制。
19号晚上,我与其他几位学长级的因为看了网路上某段模仿的影片
便叫几位学弟来学,说要给过几天退伍请吃饭的学长看
在他们练习表演的过程中,没有人有什麽怨言
看的人笑,表演的人也没有什麽怨言
有的人便拿手机将练习的过程拍下来(录影)
22号(今天)有两位学长收到队长的通知
大概意思是要这两位学长去跟学弟倒歉。
且提到有关刑法中"强制罪"的事,并讲说若不去倒歉而闹大
队长将会把两位学长送去关。
得知这事之後,我自己上网查了有关强制罪的法则
刑法第304条
以强暴、胁迫使人为无义务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权利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
元以下罚金。
其中【强暴】意指外在有形暴力(不法腕力)之施用,对人所为之有形力行使,不以直接
对人身体施用为必要,即使对物施力而对人发生强力影响者,亦属之
其中【胁迫】系指将加害之旨通知他人,使其心生畏惧而影响或制压其意思决定。
就当晚现场的状况,我们学长级的并没有行使所谓"强暴"的手段
至於"胁迫",我们只有叫他们来练习,而并无告知"加害之旨"
那麽
1.我们学长对学弟的要求,是否构成强制罪呢?
2.又,队长叫两位学长倒歉,若不倒歉就会把两位学长送去关,
这样是否又有构成强制罪呢?
烦请帮我解析一下,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2.207.165
1F:推 dukechunhao:就你所言确实本件很难成立"强制罪" 不过...你是军人 05/22 20:59
2F:→ dukechunhao:军法官 不一定会像一般法官 去认定你们是否违犯强制罪 05/22 21:00
3F:→ dukechunhao:因为你们的证述 法官未必会"听信"你最好有心理准备!! 05/22 21:00
4F:推 ISP:替代役不适用军法... 05/22 21:56
5F:→ Rhadamanthuz:替代役不具军人身分 不适用军法 他们是最广义公务员 05/22 22:09
6F:→ dukechunhao:这篇的是替代役压....没看清楚 哈哈哈 拍谢 05/22 22:11
7F:→ dukechunhao:不过 法官心证之形成 未必会受被告证述所影响 05/22 22:12
8F:→ dukechunhao:再说...通常审判长对这种案子 都不会太放行 会轻判 05/22 22:12
9F:→ dukechunhao:无罪是卡难 哈哈..... 05/22 22:12
10F:推 wolf0202:其实简单来说就是学弟有不爽但没当面讲 05/22 23:12
11F:→ lighthouse:照这样发展下去 有天连发废文都会变成强制罪了…… 05/22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