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sistweety (娃娃不娃娃)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法条正式实施前的问题
时间Sat May 16 19:48:57 2009
不好意思,我对法律的事情不是那麽清楚,若有观念错误或说错啥的,请告知
我想,在法律条文通过後,到正式实施这段期间,是一个模糊地带
那如果有人犯了这条法律,那应该要如何界定呢?
这样说可能还不够明确,我这样举例好了
我们都知道宪法保障人权,人民有集会、请愿的自由
而宪法在1月1日(?)通过,在12月开始实施(抱歉我忘记日期)
但是在1937年中间发生了六一惨案以及二二八事件
那请问,宪法尚未正式实施,但已经通过了,那我们可以说这两个事件违宪、不顾人权吗?
因为在我看来,这两个是件处於模糊地带,明明就通过宪法了,却还没正式实施
所以可以因为还没实施,就不用遵宪顾人权噜?
想问大家,这要如何解释?抑或要怎去看待这样的事情?
第二个问题,若有人可以提出看法,我会很谢谢你
孙中山先生当初制定的宪法精神,在我们历经七次修宪後,请问有跟孙中山当初的旨意相去甚远吗?
我没有任何的党派色彩,希望大家不要带有任何的色彩来解读
请就事论事,不要掺入你的情绪
不好意思,我也不晓得这样的问题是否适合在此PO,倘若不行请告知,我会自D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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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当正妹,但我知道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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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ighthouse:看起来很像是作业…… 05/16 20:40
2F:→ thisistweety:这是报告的一部分,老师没有要求,只是我一直想不透 05/16 20:46
3F:→ thisistweety:这模糊地带要怎界定 05/16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