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puya (pupu)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房租退还疑问
时间Sat May 16 19:48:00 2009
本来我跟房东是签一年的租约,(我已缴了ㄧ年的租金与一个月的押金)
可是因为某些个人因素要提前搬离,我爬过文知道依据民法第454条的规定,
预收的租金,出租人应返还给房客,可是当初我们签约时,
房东买了市面上的房屋租赁契约书,
里面第七条:契约期间内乙方若拟牵离他处时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租金偿还....
我仔细看了ㄧ下契约书,完全都是在保障房东,虽然如此,我也上网搜寻了ㄧ下,
发现有人说这条已违反法律之规定,所以无效,这是真的吗?它违反了哪条法律,
不知有没有懂法律的人提供一下,因为我觉得如果要跟房东谈,
我应该要拿出确切的证据给他看,
而且如果我的认知没错?!房东似乎应该退还我预收的租金,而押金我应该是拿不回来的,
请问我的认知对吗?还是押金我也可以拿回?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232.23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