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ikimi (KiMi)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教租屋处遭窃问题
时间Fri May 15 22:12:20 2009
事由: 有一女性朋友一间租屋处,白天因为去上班,结果遭小偷(大人说是通缉犯-男)
强行将门(木门)挖洞打开闯入并偷窃物品。所幸当时不在家,不然後果更不敢想
因为遭逢此事,心理有些不安怕对方再度光临,也不敢再住下去了,
所以打算提前退租,但是房东只打算退押金一个月(因为采月缴房租的方式
,所以那时是押两个月的押金。)
像这种情况,房东应不应该全退押金给我朋友?还是有退就该满足了?
有没有相关的法律可以保障遇到这种事情时所承租的人的权利?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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