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iung (*我们要快乐*)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请问以下案件
时间Thu May 14 15:48:28 2009
※ 引述《SHYHTYNG (500必推)》之铭言:
: 我想请问一个案件
: 星期日或一的时候,我在HATE板发了一篇文章
: 可/我的ID
: 就是发泄了一下心情
: 然而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 今天中午...接到教官室的电话要我到警察局说明
: 我就去了
: 他说我犯了公然散布侮辱公务员警察及相关机关
: 当中还有提到人名(全名)
: 其实我也不是故意的...只是当时就脑充血....就骂了
: 造成这个後果
: 不过事情都已经发生了
: 我只是想先有个心理准备
: 看会判什麽刑责
: 话以致此
: 希望有心人士不要再来害我了
: 谢谢
可能的刑责:
刑法140条:
第一项:於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当场侮辱,或对於其依法执行之职务公然侮辱者,
处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罚金。
第二项:对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同。
你应该没有在被开单时当场侮辱警察,但你的文章"可能"会被认为符合第一项後段,
也就是公然侮辱其依法执行之职务;此外,你的文章中若有明确提到是那个分局或
派出所,那麽也有"可能"符合第二项的侮辱公署罪。
刑法309条:
第一项: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若都成立的话,最後应该会以刑法140条论处,最重是被判六个月。
此外,还可能有民事赔偿的问题,要赔多少钱则无法确定。
个人意见:在法律的评价上,你是故意的,你知道自己想作什麽,而且进而付诸行动
po了那篇文章,所以在法律上你是故意的。
另外,没有人害你吧?若你真的作了法律所不允许的事情,怎麽会认为
是有人害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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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82.246
1F:→ SHYHTYNG:喔究下面的人有人帮我说要寄去那边 那是我猜测的 05/14 16:15
2F:→ SHYHTYNG:而且我也不想让这件事情扩大 05/14 16:15
3F:→ SHYHTYNG:我比较担心的是学业方面~因为目前是大三!如果判刑确定就 05/14 16:16
4F:→ SHYHTYNG:会被开除~如果只是观察罚钱的话就不会被开除 05/14 16:17
5F:→ SHYHTYNG:哀...其实也没想到会这样><...算是一个警惕吧 05/14 16:17
6F:→ SHYHTYNG:虽然说这代价真的很高 05/14 16:17
7F:推 depravity:是要服刑才会被开除还是判刑就会6个月内都能易科罚金 05/14 16:36
8F:→ depravity:要是不服刑就不会你不用担心都能罚金解决除非你缴不出来 05/14 16:37
9F:推 SHYHTYNG:判刑就掰了~其实我也不是很了解它的定义 05/14 16:45
10F:推 SHYHTYNG:不知有没有可能缓起诉。。。 05/14 16:49
11F:推 yuski2:刑310第三项:对於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 05/15 22:49
12F:→ yuski2:但涉於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不在此限。 05/15 22:50
13F:→ yuski2:不然你在庭上表示你很有悔意的样子.... 05/15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