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ski2 (船到公海了吗)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诽谤自己是否有罪?
时间Thu May 14 00:53:05 2009
如题,因为诽谤罪(刑310)是属告诉乃论
如果因"特殊因素"(比如炒知名度...)刻意去利用不实的言论去诽谤自己
是否有犯任何刑事责任?(假设自己当然不去告自己)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6.158.243
1F:→ kissa0123:判决下来要道歉的话...要自己跟自己道歉 也满屌的.... 05/14 01:01
2F:→ Okawa:应该算是欠缺被害人吧 05/14 11:06
3F:推 Eventis:诽谤罪成立需具"他人性",构成要件不该当. 05/14 11:59
4F:→ yuski2:谢谢大家 05/15 22:42
5F:推 frankmen123:我以为跑到笨版了 05/16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