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sevil (邪恶s)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 侵犯人身自由 与 强制罪
时间Mon May 11 21:24:54 2009
感谢大大拨空进来 小弟有点问题想请教一下
最近我家大楼电梯 因为年限到了 所以要维修更新
但是因为金额较多 所以管委会开会有决定每户各出多少钱来维修
剩下的用管理费支出
(开会出席的住户过2/3)
因为现在电梯维修以後 改成用磁卡感应电梯
所以没有付维修费的不会拿到磁卡
因为缴维修费的不是全都缴
大楼执行委员上网查了一下案例
有某某大厦因为电梯失修造成伤害
所以整栋住户都已过失伤害起诉
然後把这贴在公布栏上面
希望各位住户可以配合
就有某a住户跑出来说
因为没有成立住户委员会 不适用大厦住户管理法
如果你要我缴钱 你侵犯我的人身自由
我可以告你强制罪
如果你们维修 更换电梯 我也可以告你们
(某a住户说他有问过律师)
小弟想请问 某a问律师所说的於法有俱吗
因为电梯每天都在使用 万一发生意外 谁可以负这个责任
小弟想问该如何提出对我们有利的法条 去反驳不配合的住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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