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tohalf (大米儿)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代PO 性骚扰案件
时间Sat May 9 02:23:57 2009
我在去年十月左右被陌生人假借租屋看房子,
然後强行抱住要亲我,当时还好有我的朋友在场。
所以没有酿成大祸,後来才发现那个变态就住在我家楼下。
後来多次骚扰我还有跟踪我,逼迫我不得不搬家。
去报警,警察大概因为自己是男生,
觉得这是小事,所以只拿了张废纸问我一些基本资料,
说会跟对方晓以大义然後吃案,
根本甚麽也没有处理,
最後费了好大的工夫,才顺利报了案。
拖了半年今天才开庭,
检察官也是男生,
说被告有精神疾病正在住院,
所以没有来开庭,并劝我撤销告诉。
我觉得自己被欺负了,
因为对方的病例只有九十五年去看过一次医生,
後来就无任何就医纪录,
直到我去报警之後才去住院,
更夸张的是,
我今天开庭完回家路上看到那个对我性骚扰的变态!
他不是在住院所以无法开庭?为什麽在路上闲晃?
我很确定我看到的人就是他!
为什麽连法律也在袒护他?
难道说每个色狼都说自己有神经病,
犯案後去看精神科住院就可以逃掉刑事责任吗?
我觉得很不公平,
我从九十三年开始就因为忧郁症陆续就医至今,
我没有做错事,为什麽要被欺负?
难道乖乖看医生没有做出伤害别人的事有错吗?
如果他早就知道自己有病,
却不就诊,伤害别人才去住院,
这样他的家人和她自己都完全没有责任吗?
现在我到底该怎麽办?
难道就这样放他逍遥法外,
继续在外面对其他女生怎麽样吗?
如果之後遇到他的女生不像我那麽幸运身边刚好有朋友在,
发生了甚麽事那个劝我撤销告诉的检察官会负责吗?
为什麽他明明没住院却可以用这理由不来开庭?
我真的不知道该求助谁,
希望有法律相关背景的人可以告诉我到底该怎麽做?
自从收到法院传票後,
我的忧郁症又发作,
无法睡觉,真的很痛苦。
我真的很希望他受到法律制裁,
至少他们宣称他有精神疾病,
那是不是可以强制住院,
而不是让他藉由这个名义继续逍遥法外害其他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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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个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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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ighthouse:有时候这种文章让我不知道是谁比较该去看医生…… 05/09 16:10
2F:推 alla:如果你真要告 就告到底 然後如果检察官缓起诉 你就再议吧 05/10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