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bcab (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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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关於支付命令及存证信函
时间Thu May 7 22:10:51 2009
老问题啦~看到标题大家也都知道我想问什麽了(有点长)
事情是这样~前男友在跟我交往期间前前後後借了50几万(当然是没借据)
分手後本来说好一年後还清,结果没还清~
後来於去年10月同意让他再延一年还
每月还13000-16000,到年底把所有欠还一次还清
今年三月,我发现他没汇款,4月跟他追(4月有汇)
先是说银行出错,然後又说五月要缴所得税什麽的
希望三月份的能让他先欠着,然後又说什麽他要去贷款,
银行要有存款希望我能让他到9月前先每个月还5千
等他贷款下来,就一次还我
我提出我的问题,并向他表明无法同意三月份的款扣除,请他还是先补给我
没想到他居然就是一副,我就是没钱汇,我就是要把钱拿去缴所得税~
气到~~~~~我想即然他这样我跟他没什麽好说了
我想请问,他没有照当初的约定走
我是否能寄支付命令或是存证信函给他?
这二种哪个会比较好?
我从去年10月开始都是用e-mail跟他谈的,所有的mail我都有保留下来
就是怕他又赖帐,万一要走司法途径才有证据跟他拼
另外~因为我不知道他家的地址
不晓得能透过什麽管道去查询他家住址,
还是说可以寄去他姐姐的公司(我知道他姐姐公司地址)
或是如果请律师写~律师可以去查?
不知道请律师写的行情价在哪?
以上~感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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