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raculouss (轻飘飘飞上天)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请问妨碍名誉罪!谢谢!
时间Thu May 7 12:59:02 2009
1.刑法314条,本章之罪须告诉乃论。(指妨害名誉与信用罪)
2.但不管是否为告诉乃论之罪,检察官均有权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起诉法定原则)
3.区别只在依刑事诉讼法238条,告诉乃论之罪(你说的妨害名誉),告诉人得
在第一审言词辩论终结前撤回告诉,非告诉乃论之罪不得撤回。
※ 引述《marcus7777 (没有不景气只有不争气)》之铭言:
: 请问 警察说 : 妨碍名誉是公诉罪! 是真的吗??
: 如果确实有开报案三联单 那一定会移送到地检署吗??
: 报案後 大约多久会知道结果呢??(譬如说 起诉或不起诉 或是会要求
: 报案人或被告 到庭说明之类的 )
: 报案人会要出庭吗?? 如果公诉 是否公诉检察官会帮忙呢??
: 谢谢热心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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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arimgh:原来如此@@ 05/07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