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ongdean (DeaN)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未成年子女扶养费
时间Tue May 5 14:22:15 2009
※ 引述《Eventis (何逸凡)》之铭言:
: ※ 引述《jason0712 (Jason)》之铭言:
: : 请问:
: : 男女离婚後,协议好未成年子女扶养费由一方完全承担.
: : 此种书面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若干年後,负担子女扶养费的人或其子女,可再提起告诉吗?
: : 先谢谢.
: 这个问题我请教过老师.....(遮脸)
: 就记忆所及及之後翻阅资料的整理试着回一下,
: 不足部份则有待板上先进补充指正.
: 简言之,约定有效,但只有债的效力,
: 亦即只在夫妻之间发生效力,不能约束子女.
: 因此行使亲权的一方得以子女的名义,向另一方请求给付扶养费.
: 但因为约定有效的,在夫妻之间仍然可以基於其协议求偿.
: 林秀雄老师关於扶养费有两篇论文,网路上抓到全文的是较早的一篇,
: "离婚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之扶养义务",辅仁法学,no.10,pp.167-178.
: 叙述较为精细,似也同意此种约定的有效性.
: 文中认为父母对子女的扶养义务除有明示外,系可分非连带债务,
: 离婚後约定由一方负担,虽并不能免除扶养义务,
: 但属於债务承担契约,并非无效.
父母对於未成年子女,有保护教养之权利义务。又父母对於未成年子女之
扶养义务,不因结婚经撤销或离婚而受影响,离婚後父母对於未成年子女
之扶养义务,系立於同一顺位而按其资力负扶养义务,亦即父母因离婚不
能任亲权人时,未任亲权一方之扶养义务不能免除。若父母约定由一方负
扶养义务时,仅为父母内部间分担之约定,该约定并不因此免除父母对未
成年子女保护教养费用负担之外部义务。
关於你所询问的问题 最高法院96年台上字第1541号判决可供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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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41.186
1F:推 Eventis:判决也未否认内部效力,对小孩要有效的约束是要用1120,即小 05/05 14:41
2F:→ Eventis:孩与父母依1120协议扶养方法才会对小孩有约束力. 05/05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