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rny (虾米丁)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教支付命令的几个问题!谢谢。
时间Tue May 5 01:22:26 2009
由於运气很好的缘故,莫明的选上了社区管委会的委员,也很莫明的当上了主委。
也莫明的惹上了一些麻烦,5/1日这位麻烦的住户,
请社区经理将我的
户籍誊本存档於社区记录,另用纸张载明,因管理费纠纷已申请支付命令,并申请了我的户
籍誊本。请问这个举动是否已触犯了个人资料保护法,
或妨害密秘?
而在支付命令方面,
在债务人的栏位上,载名了我的名字,我不确定这是否为必需!
就我一般平民的想法,如此的书写,似乎是我欠了该了住户的钱,往後会有什麽麻烦
吗?
在支付命令声请项目有3:
1:退还溢扣罚金1300元,
※根据92年4月份会议记录,当届委员有针对管理费订定管理费优专办法:
管理费由约定帐户於缴费期限内扣款成功者,即享有管理费9折之优待
(每坪优惠5元)。
而该住户於97年9,10二月份,由於该约定帐户存款不足导致扣款失败,而社
区经理告知该住户,希望他拿现金来缴纳,但该住户表明再扣款一次即可而
不缴纳,(与往来银行签定的转帐授权一期只限一次),委员会只好依上诉的
会议记录执行,於下月扣缴管理费时,针对9,10迟缴的二月并不予以9折的优
待,并依年息5%为罚金,但该住户主张,该会议的决议并无载明「无於缴费期
限内扣款成功者,即不能享有管理费9折之优待」,而希望委员会归还1300元
的溢扣款。请问这该如何处理?
2:9x年度由於与管理公司发生纠纷,导致对薄公堂,而在地方法院管委会败诉。
但由於委任律师的疏忽未於时间内上诉,导致判决确立,需支付该管理公司
$756000元的管理费用。
该住户主张由於委员会未向该律师追讨756000的败诉赔偿,与80000元的诉讼
费用,导致住户蒙受损失,故向委员会求偿每户约950元的求偿金。
请问该诉求的适法性,合理性?接下来我该如何处理?
3:由於某届委员会,针对厂商所提出的机电改善方案未妥善的处理,导致在一次
台电的停电後,由於送电的向序错误,导致鼓风机机组烧毁,而根据台电法,
我们的社区并未安装逆向装置,所以不予理赔。
而该住户主张,由於该届委员的疏忽,导致需花费数十万元修缮,故向管委会
求偿赔偿金每户约900元,请问该诉求的适法性、合理性与接下来的处置?
写了很多,问题应该也很多,还烦请版上的朋友协助,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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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米丁的伪情色相薄(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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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earny 来自: 122.117.35.53 (05/05 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