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n48 (我思,故我在。)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机车擦撞事件
时间Mon Apr 20 16:15:45 2009
小弟在3月27号发生了一个与a人发生了交通事故
我是左转进入巷子,a人是直行。
因为蓝色小货车档住了小弟的视线,并没有看到他骑过来的摩托车,
因为他骑很的快(50~60左右)我就被他撞了,
──┘ └──
※ ←(对方从货车右边进行)
蓝色货车
●点停顿再左转入巷子↑ (在蓝色货车的右前方※被对方撞到)
●
──┐ ┌─────────
事後有跟a人谈到赔偿部份,
他说不是钱的问题。我想伤口也只有一个大母指的大小。
以为他真的不是为了钱,只是想要申请一些保险,
才请交警来弄了一个交通事故监定书。(是他报案)
昨天接到了派出所打来电话,对方提告了小弟“过失伤害”。
员警希望我们私下合解。那小弟就打电话给的a人了,
a人说初步估价是七千块和解,
小弟受了很大的心理打击!
因为那天的事故,
小弟被开了一张六百块的罚单“起驶前,不让行进中之车辆优先通行”
但是被撞的是小弟,修机车也用了两千多(换外壳和油箱漏了)
这样如果进入到法律程序。小弟会不会罚得比七千块还要多,
这样的案件须要请律师吗?
因为负担不起来加上有点被恐吓的感觉。
所以各位大大给一个意见,
多多感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234.135
1F:推 depravity:你愿意进去一定不会 04/20 17:14
2F:→ depravity:不愿意很难不会 04/20 17:14
3F:→ depravity:很轻的判你10天拘役易科罚金就要最少一万了 04/20 17:15
4F:推 Rhadamanthuz:若达成和解,做成和解书。对方也愿意撤回刑事告诉的 04/20 20:30
5F:→ Rhadamanthuz:可能。这个价码虽然还有可议的空间,但对原PO而言, 04/20 20:33
6F:→ Rhadamanthuz:个人觉得还合理---相较於被判刑而留下前科纪录来得好 04/20 20:35
7F:→ Rhadamanthuz:---------------------分隔线---------------------- 04/20 20:39
8F:→ Rhadamanthuz:答得有点急。如果你有受伤,而对方亦有过失,你也可 04/20 20:40
9F:→ Rhadamanthuz:以控告他过失伤害 --> 变成互控过失伤害。是策略之一 04/20 20:41
10F:→ Rhadamanthuz:对赔偿金的价额调整,或许对原PO有帮助。 04/20 20:43
※ 编辑: kn48 来自: 218.166.234.135 (04/21 13:24)
11F:→ kn48:感谢两位的回答,这场官司小弟能胜诉吗? 04/21 13:28
12F:→ kn48:本人那天手上有轻伤,但没想过要跟a人闹到这样所以没验伤 04/21 13:30
13F:→ kn48:三千块以内那就当做作善事了,七千!还是初步估价,後续呢? 04/21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