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len (巴豆拢系火...燚)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交通)意外纠纷
时间Sat Apr 11 20:24:28 2009
事实经过:地点在某堤防运动步道,甲与乙以及饲养的狗A在某处休息,
此时丙骑机车载一条狗B处经过,狗A看到狗B後,狗A起身要前往追逐狗B,
丙见状害怕,机车便直驱路旁後摔倒,致摔伤造成手臂肩膀挫伤...
意外发生後,甲与乙送丙就医治疗....
狗A:拉不拉多犬 狗B:土狗
问题:狗与狗常追逐嬉戏是很正常合理的事,拉不拉多更无恶意追人,
只不过丙反应过大,为了闪避狗,不小心摔倒至堤防颠坡,
请问这事件有牵扯甚麽法律上的责任吗?
pttlifelaw有发问过,没有明确解答,请各位乡民给予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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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246.1
1F:推 ikehunting:民法第190条 刑事的话可能性比较小 04/12 15:03
2F:→ yilen:谢谢 04/12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