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AntiTVBS (我们拒看TVBS)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到波兰学医後回台湾执业适法性问题
时间Fri Apr 10 01:30:33 2009
我相信板上也是有对医师相关法令很强的大大
不过在这里不战波波 纯粹想解除这类疑惑
1.这些医师家长透过管道与仲介公司把小孩子送出国到波兰读医学院
既不用这些甄选 笔试等等程序 就可以直接去爽4年 这样合理吗?
2.而这些学生毕业以後回到台湾後到大医院执业 也不需经过实习
就可以帮人看病 这样妥当吗?
3.这些就牵涉到法律问题,所以一开始就说了 这边是法律板 所以先不战波波
单纯是来问这些波兰毕业的医学生 在台湾的医院执业 算是违法的吗?
4.因为这样的後门与捷径可以读只读四年医学院到毕业却可直接进大医院执业
却不用实习等制度 这样子公平吗?
5.我觉得这样一点都不公平 且这些医师家长为了将来小孩可以继承他们的香火
所以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硬要把他们送到波兰习医 却不顾我们民众的医疗品质
整个就是相当自私..
6.诸如以上,有没有现有的法令可以限制这些医学生执业资格 才能够平息争议
想对本板上医师法很强的大大来做个解说 谢谢您的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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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4.56.105
1F:推 wjck00383:要废止合法授益行政处分,在本案几无可能。要件参考行政 04/10 03:50
2F:→ wjck00383:程序法123条。本案须考虑法律安定与信赖保护原则。真乱 04/10 03:51
3F:→ wjck00383:止他人之医师资格,国家还得赔钱的呢。 04/10 03:52
4F:→ wjck00383:3楼的"止"字前面增加一个"废"字 04/10 03:54
5F:推 depravity:3.用你大脑想想就该知道如果违法她就不会存在了@@ 04/10 05:48
6F:→ depravity:4.又没限定谁不能去哪来不公平 @@ 04/10 05:49
7F:→ depravity:5.你也可以去念 04/10 05:50
8F:→ depravity:6.有就不会存在了你以为我们政府都专干违法的吗?? 04/10 05:50
9F:→ depravity:任何法治国家的政府想做不合理的事都会先立法再来的XD 04/10 05:51
10F:推 fdmisfish:如果要修法的话,基於信赖保护原则,应该会有过渡条款 04/10 17:48
11F:→ fdmisfish:来改善原本的状。原本既得利益者不能主张修法後溯及既往 04/10 17:49
12F:→ fdmisfish:因为行为於法律变更前後连续不中断,是为不真正溯及既往 04/10 17:50
13F:→ fdmisfish:修法後的权利义务变动理所当然,修法前的权利保障则 04/10 17:50
14F:→ fdmisfish:使用过渡条款避免相对人因法律变更而受不利益的对待。 04/10 17:51
15F:→ ixixet:宪法上的问题比较大吧...= =a 04/10 20:30
16F:推 panda101:楼上那个不真正溯及的观念错很大.. 04/10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