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nda101 (guten tag=.=)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复杂的"共有土地"问题
时间Wed Apr 8 08:51:23 2009
※ 引述《scott2009 (scott2009)》之铭言:
: ※ 引述《yurin (小笨蛋)》之铭言:
: : 不好意思向各位询问
: : 若今天土地继承不清 导致有两块土地:
: : 一是四人共有的农地,分别为A,B,C,D
: : 二是土地为一人(A)所有但其上有四人共有之房屋(A,B,C,D)
: : 因为此案已纠纷已久约有20几年一直无法解决,原因如下:
: : 所有人A只想要有完整的屋子和土地愿意拿出农的的所有权做交换
: : 所有人B贪心的想要完整的农地和房子
: : 所有人C只要他的权益公正怎样都无所谓
: : 所有人D坚持要换成现金才肯妥协
: : 以上这样的情形也已徵询过律师的意见
: : 假设有3:1比例赞成就可以强制分割,但问题是总是2:2
: : 假设不在乎到时可以拿到多少的话,是否可以声请由政府强制拍卖
: : 或是有什麽其他更好的方法可以解决此事。
: : 感激不已....
: 强制分割只需由共有人中一人提出即可,准备几个分割方案请法官裁决
: 你请教的律师如果不是跟您表示协议分割需2/3共有人同意,
: 而您听成强制分割需2/3人同意那麽建议你必须更换律师
: 实务做法,想要分割的先以赠与的方式将土地过继持份一小块,以此人做为原告其余被告
: 可达到最小诉讼金额以利诉讼经济
^^^^^^^^^^^^^^^^^^^^^^^^^^^^^^^^^^
这边如果要提起请求法院分割的话 原po可以参考
因为裁判费是依照原告所持分的公告地价去算
所以原告越少+持分越少 缴的钱就越少
: 地上物的部分,都是全部拆除
^^^^^^^^^^^^^^^^^^^^^^^^^^^^^
如果这边是确定的话 那原po还去请求分割那肯定不是疯了就是傻了
他们就不是土地所有人A 而是建物的共有人之一
到时候分割完後就是得到一堆空气+还要付拆屋的钱
所以 这个问题要厘清楚
有什麽论证过程吗 到底分割後 他共有人建物有没有合法占有权源?
原先 也就是现在有的占有权源还能不能继续用?
土地共有情形 其上有其中一个共有人所建的房屋的情形 之後土地分割
实务是肯认之後取得分割部分的共有人 是可以请求拆屋还地的~
也就是像你所说的地放上物拆除
倒过来 变房屋是共有 这两者情形有没有一样?
可能需要探究一下~~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188.140
※ 编辑: panda101 来自: 220.136.188.140 (04/08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