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gguesttt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某条只有一项时 该项的数款怎称呼
时间Sat Mar 14 03:00:07 2009
如题;这种称呼特定情况的条项款,我一时之间没把握
请教一下大家的称呼方式。
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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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条 有下列情形者,无效。
一、AAAAAAA。
二、BBBBB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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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就是全部该条内容。换言之全条只有一项而已。
这时其中的一、二两款,分别该怎麽称呼呢?以若欲指涉第一款为例,到底该称为:
1.「第50条第1项第1款」?
还是说因为第50条既然没有第2项,所以第1项就没有特地指涉称呼的意义,所以称为
2.「第50条第1款」?
也就是说「第1项」这三个字的称呼是省略还是不省略呢?
恳请法界网友说明一下实务上怎麽称呼这种情形的法条内容,谢谢...
※ 编辑: ggguesttt 来自: 140.112.195.110 (03/14 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