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cit (草莓农家)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第一届国大代表不受六年任期限制是哪一个法令呢?
时间Mon Mar 9 13:49:57 2009
中华民国宪法规定
总统副总统得连选连任一次
也规定其与国民大会代表任期一样是六年
而在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的修改条文上
(民国49年那一次)
把总统副总统只得连选连任一次这一条给冻结了
不过我看了所有的动员堪乱时期临时条款
却没有冻结国民大会代表6年任期的条文
请问他们可以当那麽久是从哪里依据而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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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0.113.107
1F:→ adachitaeko:好像是释宪案的内容 03/09 14:50
2F:推 hcya:不是,释字31号只说立委和监委。国大代表的延任因为有宪法28 03/09 17:46
3F:→ hcya:条第2项为依据,所以不需动用释宪途径。 03/09 17:46
4F:→ hotwingking:搞不懂这漏洞是怎麽产生 孙先生写的时候没人审稿 XD 03/10 19:43
5F:推 sexobmai:解释文261 03/11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