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台大社会系
主题:检察官执业有感
主讲人:陈瑞仁检察官
主持人:台大社会系林端教授
2003/03/24
各位同学大家早,我是民国六十八年大学部毕业的,民国七十一年法律研究所毕
业,好多年前了,毕业了二十几年了,差不多去年还是前年吧,有举办毕业二十
周年的同学会,发现有几位老师都不能来了,已经过世了,连班上同学也有,可
以说是变化非常大。我以前是住在第八宿舍荒郊野外那边,早上也是要骑脚踏车
过来,所以也经常迟到。(现在第八宿舍宿舍已经拆掉了。)那边白天也会听到
人家做丧事,听到那些哀乐,就会让你想一些人生的问题。
检察官执业有感
後来我当检察官之後,还是离不开这些音乐,因为我一天到晚要去看人家解
剖,去验屍体,所以经常听到这声音,我时常在第二殡仪馆这边。
检察官大概是最近我们文官制度里面变化最大的,我想没有一个文官受到这
麽大的冲击,但是社会的期待性也是相对的非常的高,就像刚才林教授说他脚踏
车丢掉了,好像在怪我这个检察官没有做好工作(笑)。事实上是说,我们有时候
会觉得很无奈,社会的期待是很高,我们也有很深的无力感。今天来这边本来以
为是同学一开始先问我些问题,因为我只能回答问题阿!当一只白老鼠让各位看
看,一个检察官当了十几年了,会变成什麽样子?他的头脑还能不能用?有没有
老年痴呆症?
我们的工作量非常的大,我大概一直到现在为止还是平均每一个礼
拜在办公室做到天亮,一直工作都不歇息,一直做到天亮,第二天继续开庭、继
续出去搜索,都没有回家,大概每个礼拜还一次喔,这种日子已经过了十七年了
,这就是检察官的生活。
不过检察官也非常好混喔,你当一个检察官,上下之间的差距非常大,你如
果认真做的话会很累,但你如果想混的话也是很好混,这是看你个人的想法。我
想强调的是,这种工作是一个良心的工作,非常需要年轻人的加入,也就是当检
察官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体力和热情。一个正常司法人所要走的脚步,应该是先
当检察官然後再当法官,这也是我们最近司法改革所要走的一条路,其实这也是
非常正确的,从人性来讲也是正确的。
因为检察官是像疯狗一样,到处乱咬人,
这是他最危险的地方,因为他
手上有很多权力,他又充满正义感和充满热情,然
後到处去抓人;然而他会犯很多错误,但是在这种错误当中他会成长。那等到他
差不多四十岁左右的时候,他比较成熟了,他才去当法官,这才是一个正确的路
。或者说先去当律师也可以,当律师也是一样,律师也是听片面之词,被告他会
一直跟你讲,也许是真的也许是假的,你就会非常同情他,然後也会激起一种正
义感去为他辩护,但有时候是被利用的,自己却不知道。但也有些律师甘愿自己
被利用,就是魔鬼的代言人就对了,他也知道被告在说谎,我想这你看电影就应
该知道了。
年轻的时候当检察官或是律师,到中年时才当法官,这才是一个正常
的路。
我今天想就几个部分稍微介绍一下检察官的角色,各位同学有问题可以发问
,我也会留一些时间给各位同学发问。讲义如果各位同学有到的话就看一下。我
今天只是先报告一下,检察官在我们法律里到底是什麽地位。第一个是先讲他的
地位,第二个是介绍他的组织,看他到底上下之间是由哪些人所组成的,第三个
才讲到功能的部分,他开始运作时又是怎麽个运作方法,第四个部分讲到说他整
个历史的变革是怎样,又代表哪些意义 ,最後一部分就是最近几年来我们所谓
的司法改革,在这个改革过程中,检察官到底做了哪些事?也就是以检改会为中
心,来介绍这个过程。
当然检察官的改革不等於检改会啦,检改会只是在这个过程当中所串起的一个组
织,我不晓得各位还有没有印象,我们是八十七年成立的,那时有一阵子非常轰
动,因为从来没有说一群检察官这样出来造反,只是这种造反的过程到底有没有
给我们检方带来进步?这是一个很大的疑问。
我们台湾最近这几年大家都充满热情,改革、改革,可是
到後来这种冷漠的程度
是比还没有改革以前更冷漠,这就是改革失败最大的危机就在这里,改革失败有
很多不好的地方:第一个,你会让以前那些坏人他们现在有话讲,说:「你看!
还是我们好吧?」会变成是非不分、黑白不分,这是很可怕的,以前做过坏事的
人现在都非常的理直气壮,这不管在司法界、政治界,甚至於在教育界都有这种
人。第二个就是整个全民气氛冷漠,他们认为说改革是骗人的,台湾再怎麽改也
就是这样子!算了吧!各位可以发现有这种现象,这种现象在司法界更是明显,
我们现在几乎每一个人都认为说再怎麽改革都没用。
这个我也是想从各位慢慢去分析,因为我们自己也是卷在那个风暴里面,我需要
藉助各位冷静的头脑,和这种没有其他杂念的特质。我们要一直劝自己说一定要
保留大学时代的热情、那种纯真。我们当时同学之间约定说,五十岁的时候,大
家回到台大法学院研究大楼前面的广场,彼此看对方的眼睛还有没有大学时代的
那种纯真和热情,我们互相来监视。所以
各位一定要好好保存你们现在的热情,
你们出去之後会受到很多、很大的诱惑、挫折,还有很现实的问题,在这种折磨
之下,如果还能保持你大学时代的热情跟纯真,那你才是一个成功的人。所以我
也是想让各位来判断说我们过去的情形到底是怎样?这必须要由你们下一代来判
断。
不过台湾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就是
台湾是一个非常健忘的社会,很奇怪喔,
不管你社会遇到多大的事情、多惨痛的代价,两三年之後又故态复萌,都忘记了
。我们
甚至於会忘记前人的努力,其实有很多的理想,我们的前人前辈都已经讲
过了,而且都已经尝试去做过,可是你会发现你去看年轻人的文章的时候,还有
现在最流行的就是网站,我们检察官也有一个内部网站,外部网站就是检改会的
网站,检改会的网站曾经有一阵子是非常好的喔,现在各位上去看都会看到一大
堆的政治垃圾,就是很多政治人物去那边骂,骂一些政治人物,变成水准越来越
低,不过我现在也正苦心要恢复以前的盛况。我们检察官内部网站的文章你可以
看,很多年轻检察官他们现在的诉求,其实检改会也只不过是在三、四年前全部
都讲过的话,他们现在还在讲那些,而且他们是不知道已经有人那样做了。
我是
觉得人类的文明应该是要踏在上一辈的肩膀上继续往前才对,而不是从头来,可
是我们台湾人是从头来,很奇怪。所以有时候我会回去看以前的书,去看雷震的
自由中国,你去看,很多我们现在在努力的事,那时後就已经在做了,可是他们
的努力好像没人看到,而且成果没有一个人是踏着走的。
连我下一代也是这样,我在当学生的时候,只要我爸爸跟我讲说他以前念书或是
他以前的社会是怎样的话,我会非常认真的听,而且会仔细回想。我爸爸是台湾
光复後台大法律系的第一届,日据时代台湾人不能念法律,台湾人要念法律要跑
到日本去,所以这是第一次台湾人可以念法律,那时候也是充满热情。可是在他
大二时发生二二八事件,那对我们上一代打击很大,尤其是知识份子,我爸爸从
此就不管法律也不管社会,後来他就去从商,因为我祖父是一个商人。你可以发
现他们那个时代经过政权的改变、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他们有很多的故事,我
觉得说那时我会很认真的听他们的故事。可是我现在如果再跟我子女说我年轻时
候的想法、故事,他们根本听不下去,我不知道林教授有没有这种感慨(笑)。我
自己的子女也教不好,
但我奉劝各位,要多多想想前人他们的努力,人类的进步
绝不是从头来,一定是一步步来,那我希望说我们的下一代可以以接棒的方式,
而不是从头来。
检察官的地位
现在回复到我们正题。各位可以发现我们在宪法里找不到检察官的字眼,所以检
察官的定位,一直是个问题。各位如果有兴趣可以去看林钰雄教授的「检察官论
」。检察官是在法国大革命後所产生的一个文官制度,因为以前等於是说和裁判
者是合一的,後来才分开。分开来之後要把我们检察官摆在什麽定位?他需要办
理的工作是哪些也是有很多的变化,这些工作也会影响到他的性质。基本而言,
到今天为止在我国的法律里检察官是什麽呢?各位可以看讲义第一页,从大法官
解释来讲,他是一个广义的司法机关,对外独立,对内不独立。虽不是法官,但
实任检察官之保障,除转调外,与实任法官相同。这是一个大的结论,意思是说
他不是行政机关而是一个司法机关,也就是说检察官不是一般的公务员,但是他
也不是法官,介於法官跟一般公务员之间。
那法官是什麽?对外独立,对内也独立,也就是法官上面有庭长,庭长上面有院
长,这些都只是行政工作上的上下之分,对於法官要怎麽判定是不能指挥的,所
以说他对内也是独立。
*对外独立
而检察官他对外是独立,任何行政权不能来指挥检察官说你要不要起诉。不知道
各位有没有看到,最近我有用检改会发言人的立场反驳陈定南说三个月之内要起
诉五十件。我认为陈定南不是不对,但他只能宣示我们要加强黑金的扫除,这是
政策性的宣导,而
不能讲说我要你起诉五十件,因为要不要起诉是要看证据,证
据不够你怎麽可以命令我?全国二十个地检署,每个比较大的地检署要起诉四件
,比较小的要起诉两件,那这个配额这样下去的话,假使我是一个地检署,我这
三个月要绞尽脑汁赶快要去起诉两件,这样下去的话是不是不要管证据啦?法务
部长只是一个官僚体系,是属於行政权方面,行政权只能做政令的宣导,比如说
请检察官们尽速结案,碰到重大的案件可以尽快的侦结,不要拖拖拉拉的,让迟
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所以尽量快点结案。这样的东西可以,但不能预先的宣告说
你要起诉五十件,这是检察官对外的独立。
*对内不独立(检察一体)
但是所谓的对内不独立,指的是检察一体。打个比喻说国防部里面有军令系统和
政令系统,军令系统金字塔的最顶端就是参谋总长,政令系统的最顶端就是国防
部长。检察官里也可以类似这种分类,就是说检察官的军令系统最上面就是所谓
的检察总长。我们法院不是分为三级吗?地方、高等、最高法院,地方法院的检
察官里最大的我们叫做检察长,高等法院里最大的也叫检察长,可是最高法院的
检察长我们叫检察总长,他目前的法律是直接由总统任命,特任出来,是我们检
察系统的最尖端。
所谓的对内不独立,就是检察总长对具体个案有指挥权,即所谓
检察一体,是非
常强大的。比如说检察总长可以建议你说这个案子要怎麽做,你如果不听的话他
可以把案子收回去或把案子交给别人办,这就是检察总长对具体个案有指挥权。
所以有人讲说检察官不是法官这当然是对的,因为在法官里面没有这样子阿,哪
有说最高法院法官可以这样指挥的,所以检察官所谓对内不独立就是指这个。
*横的检察一体
检察一体有两个概念,第一个就是说纵的,也就是直的检察一体,另外一个就是
横的。所谓直的检察一体就是一条鞭的,可以这样命令下来;横的检察一体就是
说检察官可以分工合作。在法院里面有一个叫「直接审理」,在英美法就是所谓
传闻禁止法则,也就是说事实的裁判者,在英美法是指陪审团(陪审团是对事实
来做判断。他站起来只讲说:「guilty or not guilty」,就是有罪或无罪。至
於有罪以後的量刑,那是法官的工作,诉讼的指挥也是法官的工作);而在我们
大陆法系是指法官(法官不仅要判事实而且要判法律)。不管是英美法或大陆法
,都有一个原则:所有的证人一定要在事实的裁判者前面所讲的话,才能够拿来
作为审判的依据。所以别的法官问的话不能直接拿来用。
别的法官问的话,在英美法叫做「传闻法则」,在大陆法系叫「违反直接审理」
。其他如在检察官面前讲的话,或者是在警察面前讲的话,事实的裁判者能不能
直接拿来作为审判的依据?除非它符合传闻法则的例外规定,否则不行,所以法
官一定要直接看到那个人讲话,「观其颜色」,然後才作一个判断。当法官就要
这样子。因而法官之间不能说:我现在有十个证人,其中三个证人你帮我问一下
。再找另外一个法官说:你帮我问两个证人。然後自己问五个。最後这十个证人
加起来才作一个判断。这在法官是不可以的,但是在检察官就可以。这个叫横的
检察一体。就是说我们可以分工合作,所以检察官可以集体办案,但是法官除了
合议庭以外都不行。但是合议庭不是说大家分工合作,而是说大家始终在一起,
像连体婴一样,所以这个就是所谓的检察官跟法官不一样的地方。
*受行政权牵制
就是因为检察官这种先天上的不同,所以以後的发展也会不同。有的人就因此认
为:检察官再怎样也脱离不了行政院的控制。这一点我也必须承认。
检察官不论
如何去抗拒行政权,几乎都是悲剧收场。不晓得各位还记不记得高辛武、彭绍瑾
、许阿桂等人,几乎起来碰撞行政权的人,到後来都死得很惨。只有检改会他们
没有被辗毙。为什麽?因为我们当时是集体,当时是全部三百多个检察官大家起
来争,连署一个宣言,所以当时就有很大的力量,让上面不敢动手,但是我们结
果也是很惨。第一个就是说,
像我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升官,就是说我必须要放
弃很多东西。我的同学已经当到检察长啦,我现在是检察官。我现在虽然在高检
署,但我是调办事的检察官,所谓调办事就是说我占的缺还是地检署,因为现在
所谓的特别侦查组是放在高检署而不是地检署
。因为我以前办了几个案子,上面
认为说我是办案的料,所以就把我调进特侦组,又因为特侦组是在高检署,所以
我现在是调高检署办事。事实上我现在还是一个在伞兵坑作战的最基层的人。第
二个就是说一天到晚被骂,现在网路很发达,一天到晚会被骂,骂检改会怎样啊
什麽的,然後部长做错一件事情他就会逼说你检改会干嘛不讲话,你被收编了是
不是?好像我们是有义务要去骂部长,或者骂总统。譬如说陈水扁说错话,我们
检改会如果不马上起来讲话的话,有人就会说你们检改会被总统收编了。因此如
果自命为改革者、自命清高的话,结局会很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这一点我们
也只好无奈的接受。
改革的两大方向
(一)指令书面化
但是,虽然事实是行政权对检察官影响非常的大,我们还是要努力去让检察官有
一个比较独立的结果出来。而方法到底在哪里?这个就是我们检改会一直在摸索
的,
如何让检察官对行政权有一点抵抗力?当时想到的就是两大诉求:
第一个就是说:指令书面化。也就是说接受检察长官(检察总长或检察长,或主
任检察官)对於检察官有指令权。我们承认检察总长、检察长,或主任检察官对
我们有指挥权,但是一定要出书面状。
以前发生很多事情:把你叫进去办公室,里面坐着立法委员或监察委员,人家就
跟你讲说这是某某立委啊,他的亲戚有一个案子怎样怎样啊,请你查清楚一点。
他不会很明显跟你讲,他用暗示的。只要聪明的检察官退下来就知道这个案子怎
麽办:这个立法委员如果是告诉人那一边来的,那当然就要起诉啊;那如果这个
立委是被告叫来的就不起诉了。如果後来这案子发生问题的话,
如果说你真的依
照长官的意思下去做,那些长官会怎麽讲?「没有啊,我哪有叫你这样做?」他
绝对否认的啊!你会死的很惨啊!所以我们就是说,你一定坚持自己的法律立场
,如果在法律的范围之内。比如说他请你赶快结案,或者说你传他的时候尽量赶
快传,不要拖太久。像这种,也许我们还可以给他一个面子,这个都还不要紧。
但是如果已经牵涉到法律黑白问题、是非问题的话,如果你照长官这样去做,将
来出问题他绝对否认。那我们学法律的就是说,好嘛,你指令书面化啊!如果没
有书面化,就无效。就好像说不动产买卖要书面啊!我们就把他采书面主义就对
了。
现在这个譬如说指令书面化,虽然我们还没有定这个法律啦!因为要订立法律要
定在所谓的法官法里面啊。我们一直在推动法官法,那法官法最後一张有检察官
准用的条文。或者说像日本那样子,他是法官法是一个法,检察厅法是另外一个
法。这两个法合在一起或分开定都不要紧,反正这个都需要法律。但是到目前为
止,我们都还没有。但是法务部的内规里面现在已经有明文规定了:检察长官的
指令一定要书面,没有书面的话,检察官可以不接受。现在终於争取到这一点。
这是我们讲到第一个方法。
(二)内部人事民主化
第二个方法就是:内部人事民主化。内部人事民主化的意思就是说,
检察长一旦
产生之後,我们绝对服从!可是你是怎麽产生的呢?在旧时代,检察官想升官的
话,几乎可以这样讲:
你如果没有去投靠某一个山头的话,大概永远没有办法当
主任检察官,以前时代是这样子。里面他也有分好几个派啦,比如说检察总长派
、部长派、次长派。比如说今年有十五个可以升主任检察官的话,他们自己里面
就有一个配额,比如说部长分八个,你检察总长分几个。然後他们还会各自在检
审会(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里面他们各自推荐自己的人,然後里面的人都不
知道说候选人有几个人。但是大概知道部长丢出来的名单、检察总长丢出来的名
单,然後没有人反对的话就过去了。过去都这样子,所以你不得不去投靠某一个
山头。那投靠山头会有一个後果,就是提拔你的那一个长官,他如果来跟你讲案
件的话,你能够拒绝吗?你就拒绝不了!所以人事问题会牵涉到个案,可以用人
事的控制来替将来的个案的关说铺路就对了。这个是我们以前检察署一个最可怕
的现象。
检改会起来之後,我们第一个就是批法务部,你要
把今年所有有资格升主任检察
官的人的名单全部公开。我们後来才知道:原来历年都有八十个到一百个人可以
升!以前都不知道。第二个就是说,所谓的检审会它是有检审委员,那检审委员
如何产生呢?以前检审会有分为官方代表跟民选的代表,官派的就是说部长指定
哪几个人当检审委员,而另外留几个是给一般的检察官去选。因此我们第一个要
争取的就是民选的跟官派的比例不能悬殊太大。
以前民选的只有五个,官派的有十个。这一表决下去绝对输的嘛!那我们本来争
取的是:民选的要比官方的多一个。可是我们部长当然不愿意啊!後来我们是争
取到差一票,民选的跟官派的差一票而已,官派的有八个,民选的有八个。可是
,主席也是官派的,他有一票。所以如果双方一样多票的时候,主席他把筹码放
在哪边,哪边就倾斜过去,他有一个关键选择。我们现在争取到这样,而且争取
到直接民选,以前都是间接选举。就是说每一个地检署选一个代表,那些代表再
去开会、再去选举。现在是直接选,就是全国划分几个选区,然後选出来。就是
让这个检审会有一个民主的机制在里面。经过这个民主的机制,至少可以把基层
的声音表现出来。
也许你会认为:可是这样有什麽用?这样投票还是输给官方,有什麽用?还是有
用。也就是说,
至少大家公认很烂的人,现在绝对升不上去。以前只要他巴结某
一个长官,他就可以上去,可是现在绝对不行。因为现在毕竟民选的有八个人在
里面,他会讲话,那这种声音会传到外面来。所以也就是说,民选的代表它是成
事不足啦,但是败事绝对有余,他要把人拉下来是可以。现在我们用这两个对策
来抵抗所谓行政权的干预。一旦经过这种民主的程序所选出来的长官,我们在法
律上就要绝对服从。我们现在所做到的只有这样。
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检改会阻挡了很多以前的升官路。以前的升官是有一定
的模式。从外地调到台北地检署,在台北地检署你要努力的从四楼往五楼爬。台
北地检署当年是分为八个组,里面有一个组叫做「忠」组,忠组就是所谓的天下
第一组。
检察官只要拼命的努力,从外地调到台北地检署、从台北地检署其他的
组调到忠组,那大概就是主任检察官的候选人。有一定的升官路。检改会起来以
後就把这个打散掉。现在你在云林地检署、在屏东地检署,一样能够升主任,已
经达到一个区的平衡。可是因为这样子,也得罪了很多人。那形成到现在对於检
改会还是耿耿於怀。我想各位出去也会听到很多对检改会的批评,说什麽检改会
是起来夺权的或怎样。各位如果将来进去司法界,或者说有亲友在司法界,都会
听到这种声音。这个是很难免的。因为我们确实挡很多人的升官,这是一种很无
奈的现象。我们是要建立一个制度,那我们建立这个制度的目的是要抵抗行政权
。在这个过程当中会有很多人被牺牲掉,很多人的升官就被阻挡掉,然後我们就
从此被人家从暗地里捅一刀什麽的。所以我们检改会的成员每一个都是自己要做
的很正,你要当一个改革者就是要这样。
交互诘问的时候,当然检察官受到的挑战更多,因为一天到晚就被律师「吐槽」
。如果各位对这个交互诘问有兴趣的话,等一下可以问我,或者是说我们的这堂
课也有一个黄埔一期的检察官,他非常的风趣,各位到时候就知道。我当兵的时
候跟他在一起,预官第三十二期第二梯。我是预官第三十二期。我是比较晚去当
兵,我是念完研究所,法研所大概都要念三年大家都知道,我念完法研所之後才
去当兵的,所以我是预官三十二期。那我在司法官训练所就是二十三期,现在好
像四十一期出来。那我考上的时候是十九期,我是考第二次才考上。
大学生活
顺便讲到这个司法官的来源,检察官的来源当然就是国家考试。国家考试过去跟
现在不一样,就是除了努力之外,还要烧香拜佛。因为这麽低的录取率喔,是我
们念法律的一个很难…我实在很恨考试就对了,但是你又不得不去考。这个非常
现实的。不过我比较不赞成从大一就开始在准备国家考试,不是说没有用,
你从
大一开始准备国家考试当然可能是有用啦,但是你绝对不会是一个好的法官,也
不是一个好的检察官,也不是一个好的律师,我可以这样讲,因为头都僵化掉了
。你一定要有自己的想法,念法律一定要有自己的想法。你一开始就在补习班里
面准备国家考试的话,我觉得这应该是人生一个很大的悲哀。
在大学里面应该去多想一想、多看一看、去参加社团。
我在大学的社团是参加大
学新闻社,不晓得你们现在大学新闻是什麽样子?我们以前大新社是黑五类,我
一天到晚被教官叫去约谈。那时候警备总部都有派一个叫做审稿委员,以前我们
文章发表之前一定要经过审稿,没有经过审稿就在校内刊物发表的话,记大过一
次。我在念大学的时候,曾经有台大法言总编辑「五上五下」,就是说一上去就
写社论,然後就故意不送审就对了,不让审稿人员签名就先上,然後就记大过,
然後就下来对不对?再一个上去,连续记五个大过,连续五个上去都被记大过,
用这样子下去抗争,那这样子还是没有用。那时候是戒严时期。我们那时候的环
境是这个样子。我大学的时候当过总编辑。我觉得你大学生就是要这样,你被当
就被当。
我被当了三次啊!黄茂荣把我当了!(哈哈哈)
我只有写四行就交了,结果後来他把我叫去,说:「你虽然是只写四行,但是我
可以看出来你是念法律的料。」他竟然这样跟我讲,他把我打50分让我去补考,
後来我就过了,因为他那一句话,让我觉得好像我应该要好好念,不过那时候已
经是大三了,我大学的成绩不太好,因为我喜欢翘课,所以今天看到这麽多人我
觉得很惭愧,因为我一直在搞社团。然後柯芳枝也把我当掉,还有连柯泽东我都
被当,所以我被当了三次,我成绩不太好,我是一直到大四的时候,觉得说不行
了,这个时间来不及了,所以我就赶快去考研究所,我那时候的研究所,算分不
一样,国文跟英文一起算,那这两科是我最拿手的,我这两科是考最高分,所以
我法科是考五十几名,但是这两科把我拉到第十名,然後我们系主任很讨厌,就
把我拉到第十五名,就是最後一名,所以我法研所是最後一名录取,但他有跟我
讲,他说:「你这个靠其他的科目我本来不想录取你,但是因为政策上它没有讲
说这个不能把人拉下来,所以我就把你调到最後一名。」
那因为也是我有时间念书,就是没有先去当兵,不过我也是考第二次的时候,司
法官特考第一次也是没有考上,我实在很不想念法条,我一直很讨厌法条,可是
我现在专门在搞法条,我现在一天到晚去立法院去参加制定法律,因为我也是检
改会的关系,经常去立法院,然後可是立法委员会有一些立法的工作会请我们帮
忙,久了之後有什麽法条就会跟我们讲,还有就是同学也有当立法委员的,像我
同学当立法委员的有苏焕智、邱太三,那另外还有几位像彭绍瑾……,都跟我很
熟,所以我跟各位同学讲,我一直也跟我的小孩讲:
你念好的大学,不是因为老
师最好,也不是因为设备最好,而是因为你的同学最好!你会交到很多对你有帮
助,会激发你的思想,我们到龙门去启思喝酒,在那边皓月当空有的没有的一大
堆,什麽朱高正啦……你现在想到所有台面上的人都是从龙门出来的,在那边清
谈,人家说清谈会误国,可是就是因为那种清谈,你就会认识很多的人,像我大
学认识的人,现在各党各派都有,亲民党、民进党,也有极左、极右的,甚至於
去当流氓的都有,有的现在被关了,好的坏的都有,
我觉得台大是一个非常多采
多姿的一个社群,你可以认识各种人,然後将来你四十岁了,你会看到说,当今
社会台面上所有人物,其实都是你认识的人,你会有这种感觉,所以各位有幸来
念台大,就是会有这种好处。
大学时代跟研究所时代,我觉得是我这一生中最美妙的时刻,我觉得
念书是全世
界最容易的事情,所以你一定要很珍惜现在,你
出去外面以後,你看到那些狡猾
的被告,那是很难缠很难缠!还有难缠的律师、难缠的上级长官、难缠的民意代
表……你会觉得烦死了,念书是很单纯的,各位一定要趁这个时间好好要享受你
的生命,不管是玩或是念书都好,我是觉得
上网聊天是最无聊的,聊天应该要面
对面地谈。
法官应由有律师检察官经验者产生
刚刚是讲到司法官的产生,司法官、检察官的来源除了国家特考之外,再来就是
律师转任跟学者和教授转任,这两条路,现在比较多的是律师转任,但是也是很
少,而且律师转任如果出了一两个人有问题,那一条路大概就要关起来了,像这
一次高雄喝花酒事件,有两个检察官就是当律师转任过来的,因为发生了这些事
情後,法务部就会开始怕,陈定南部长前几天就问政风人员说,你们怎麽没有好
好查?因为当时律师要转任检察官的时候,会请政风人员去调查这个人在当地的
风评如何,结果报回来都没有负面的,然後检审委员都没有听到负面的意见就让
他过了,那但是这个也不能怪政风人员,政风人员要知道某一个律师在当地的风
评如何也不容易,就是说律师转任最大的困难点就在这里,可是这是我们必须要
走的一条路,尤其是转任法官,刚刚有各位讲过了,就是我们想学美国那一套,
美国的法官以前的经验都要很丰盛,
我们的法官有22、23岁就当法官的,所以前
一次不是有一个人骂说:「你菜鸟法官!」然後还有当事人寄一个奶嘴给法官,
这个大家应该听过吧?
所谓的奶嘴法官,就是他也没有社会经验,就坐上那麽重要的位置,真的会发生
一些问题,尤其是我国开始采令状主义之後,令状主义就是说,你侵犯到人民一
些权利的作为,你一定要事先经过法官的同意,
那法官如果没有检察官的经验,
如何去审这个情况下是不适合去发搜索票?他会搞不清楚状况,所以如果有当过
检察官,或当过长期的律师的话,再来当法官的话,就会比较进入状况。
那也许会有人问说,
检察官完全没有办民事案件,那我的志向是要当民事法官,
那我先去当检察官有什麽用?大概会有很多人这样想,
其实这是错的,因为检察
官最大的本领是在整理事实,然後抓出法律的问题点legal aspect,就是说我们
扣回来的证物是一百多箱两百多箱,多得很。
检察官如何整理事实
林端老师问:「请检察官发挥一下,就是您有哪个案子证物是几百箱,最後你是
如何整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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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扣一些比较重大案子的证物,一两百箱是多得很,那你总不能依两百箱都
移送到起诉书中,必须要经过一些筛选的工作,
第一个要抓住的就是说,你要起
诉的罪名是什麽?因为一个人一开始他十几种罪名都有可能,那你要慢慢先去把
那些不可能成立的罪名砍掉,那事实就是要配合那些罪名,这两者是相互作用的
,
要整理事实之前就要把罪名减少,那把罪名减少的时候,同时砍掉不必要的事
实,那当然这当中,就会讲到等一下要提到的问题,就是需要一些辅助的人员来
帮助你,那这也是我国检察官的难题,就是辅助人员太少了,好那我们把这些事
实都把它整理好了,这种本领在你民审的法官是不是也很需要?各位想想看。民
庭的法官也是一样要整理,他的前面没有检察官,这是他比刑庭的法官困难的地
方,刑庭中检察官把事实整理过才送给刑庭法官,比如说证物本来有一百箱,你
送到法官那边的时候,也许剩下五箱而已,但是你民事的法官呢,除非你碰到很
强的律师,所以说
律师的好坏,在民庭的法官感觉里面是更强烈,如果有一个好
的民事原告的律师的话,他等於是在帮法官来作检察官的工作,会帮他整理好,
所以说当民庭的法官的人,他如果有检察官的经验的话,也一样可以当一个很好
的法官,
事实的处理如果处理不好,法律的操作再怎麽高超都没有用,那都是偏
离正义,那是法律人自以为的正义,你的事实已经整理错误,你推出来後面的逻
辑再怎麽漂亮都没有用,所以很多我国司法追缉的效率不高的地方,就是因为前
面的事实都已经搞不好,你後面再怎麽漂亮,人家都不会接受。
好,那现在我们回到就是说,刚刚林教授所讲的事实的整理这方面,现在一时之
间你要叫我讲我是怎麽整理的,我现在也是很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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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端老师:「那可以讲个案,什麽罗福助案啦,或哪个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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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对啦,我必须要讲个案,但是这些个案喔,第一个有些案子还没有结束,有
些我必须花费一两个小时,加上一些幻灯片、power point来整理,我在司法官
训练所也有担任讲师,也有一套是可以讲的,不过我怕这个讲下去会偏离主题,
如果各位有兴趣的话,赶快考上司法官,我们在司法官训练所里见面。
侦查不公开与新闻自由
有一些个案,我们当检察官有一些难处就是,所谓的侦查不公开,那侦查不公开
对我们来讲有时候会有很大的困扰,就是现在的社会已经变到犯人的话比我们还
多,我们以前有一阵子是检察官讲太多了,甚至有检察官带着媒体去办案,搜索
的时候就带着记者去拍摄,各位可以发现,罗福助案去搜他家的时候也是一堆记
者,那是被告他们自己叫的啦,不是检察官叫的,现在的时代已经演变成这个样
子,就是被告会运用媒体来反击检方,律师一天到晚对媒体发表,甚至他进去看
刘泰英,看谁看谁,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璩美凤的律师很红,又年轻又会赚钱,
大家都很羡慕,他确实也做得不错,但他很会运用媒体,他最近就被起诉了,因
为讲太多了。
所以各位可以看到,侦查不公开它现在对律师也有约束,被告跟律师讲的话是他
们之间的秘密,那律师不能对外面讲,对外面讲一样是违反侦查不公开所以侦查
不公开不是只有约束检察官跟警察,也有拘束被告跟律师,可是我们目前被起诉
的只有那位律师,那现在的被告很会运用媒体,但是对於法条没有拘束的告诉人
,苏慧珍啦,她本来只是单纯的告诉人,但是她一直对媒体放话,这个对我们检
察官来讲其实也是很大的困扰,因为她讲得太多的话,被告他们会知道你检察官
大概知道了多少,因为他们知道苏慧珍出来讲的话,大概就是她跟检察官讲的话
,所以你检察官的方向是怎麽样,赶快去凐灭证据,赶快去勾串证人,告诉人讲
太多对我们也会有很大的困扰,可是我们对於告诉人、被害人的讲话法律上没有
约束。
那这个在美国的话有一个补救的方法,必须向法官申请禁声令(gag order),所
谓gag就是要狗不要叫时让牠咬的一个假的骨头,所以说order就是说你不要讲话
,order就是要向法官申请,可是order又牵涉到新闻由,所以又很难,如果禁声
令是对所发的话,一般法官是不会准的,所以只能禁止当事人不要讲话,但是无
法禁止媒体,那对於媒体的控制,只能在空间上的限制。
犯罪封锁线制度的建立
我在我的讲义上也有提到所谓新闻自由跟侦查不公开,各位有空的话可以看一下
,反正基本上对於司法的案件,评论是不受限制,法官乱判啦,检察官滥权搜索
啦……等等,司法机关绝对要接受,但是对於事实的报导,就有可能要限制。
那美国也觉得这个很难,他们觉得首先从空间上来着手,也就是说现场封锁线,
她们做的非常地彻底,那我国最可怕的一段日子,就是白晓燕命案的时候,那个
现场的最核心的地方,都被新闻人员进入现场,这在外国人看来是最不可思议,
李昌钰博士回国就痛骂这一点,他说你们怎麽都没有把police line拉起来?怎
麽让记者进去呢?
各位应该有一个印象就是说,後来参与绑架白晓燕的人有争议,有一个叫张志辉
,如果当时现场有保存下来,也就是说当时他们关白晓燕的那个屋子,如果依照
搜微物证据的标准作业程序去做的话,案子不会这麽难判,各位从电影就可以看
出来,一个命案发生之後,他们就把现场封锁起来,然後监识人员来了之後,到
处先采指纹,後来甚至用吸尘器,把所有的地板全部吸一次,就是在吸取毛发,
或者是捡烟蒂,或者是看茶杯,看看是否有唾液,如果有就可以验DNA,那张志
辉他讲说他没有进这个屋子,那你如果让我在这个屋子里面找到你的指纹,你的
唾液、毛发,你就没话讲了吧,对不对?就不会这麽难缠了。但是当时白晓燕命
案的时候,不仅是记者进去,而且还是SNG车进去,还拿绑白晓燕那个布条,「
各位观众,你看,这个就是绑白晓燕的布条!」上面验出来的指纹是谁的?如果
抓喔,全部抓记者去关。
所以,
美国他们是把现场封锁做得很好,那甚至於警察局也有做一个封锁线,那
为什麽?你看现在嫌犯被送到警察局的过程中,记者就拿着麦克风问他:「你一
个人抢的吗?有没有共犯?」他就当起检察官来了,这个一问下去,如果他讲说
:「我没有共犯。」他就是在暗示他的共犯,你赶快跑,而且被抓到绝对不要承
认,我绝对没有供出你,他有一个message已经传出来了,所以我们抓到第二个
嫌犯的时候,他的心防,心理防备非常强烈,
现在已经没有刑求了,几乎没有了
,我们现在完全都是靠证据,如果没有证据,你很难突破他,那当然讯问的技巧
有包括所谓的离间,离间就是说让他误以为对方已经出卖他,各位要晓得这并不
是诈术,这在美国是允许的,诈术是已经到了你如果讲出来我就给你什麽好处,
如果只是让他误以为他的共犯已经承认,这个在美国是允许的,那当然在问的时
候你就不要这样讲,你就说,人家都已经知道是你了,怎麽你还不承认,你有时
候可以这样暗示他一下,那这个时候他的心防比较低的时候,他就会承认。那如
果说一个记者访问到一个被逮捕的嫌犯,嫌犯已经很清楚地讲说,都是我一个人
做的,他如果这样讲,另外一个共犯看到的话,这个案子大概就破不了,就只能
起诉一个人,对我们的妨碍非常大,那美国人现在做到至少空间上一定要做限制
,像犯罪现场封锁线,本来在我国法律上也没有规定,但在最近的修法上,也就
是在搜索权拿给法官的那一次的修改,那我们检改会透过邱太三委员提一个案子
,把现场封锁线明文进去,230条跟231条第3项,各位可以看到那个就是犯罪封
锁线,至少在空间上作一个限制,这样跟新闻自由的冲突就会降到最低。
检察事务官制度的推动
那关於组织这方面,我想我再简单地介绍一下检察事务官,我为什麽要谈到检察
事务官,因为检察事务官他就不一定非要法律系才能考,我们现在查缉中心里面
有六位检察事务官,其中一位是台大社会系毕业,检察事务官就是检察官的助手
,那他的薪水在大学毕业生里面也算高的,像我们检察官刚出来一个月约十万元
,那检察事务官领到八万,八成,现在大学毕业生可以领到八万的也不太多了,
所以这个工作各位如果有兴趣,其实也不错,各位有看HERO就知道检察事务官嘛
,那检察事务官也是检改会推动的。
接下来还有哪位同学要提问的吗?
同学提问:
「第一个问题,就是请问您一个月办多少案件?」
「第二就是现在检察官都负责一些案子,这些案子包含各个种类,如果由一些检
察官专门负责一些专门的案子,这样是不是相对的减少人力的配置并增加其专业
能力,关於这个问题是不是检改会要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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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端教授:
「我插一下话,关於第一个问题就是您办的量的问题,因为刚刚您有提到检察事
务官的薪水是一个月八万块,检察官一个月十万,一般公务员一个月起薪是四万
,我的问题就是说一般人都会问为什麽法官、检察官薪水都那麽高,这个是不是
关於您刚说的因为办的案件的量太多,要常睡办公室相关的……」
「那我们继续来讨论我们现在给一个朝九晚五或工作比较轻松的一般公务员一个
月薪水四万,然後给法官或检察官一个月十万,就您来看,法律人最常讲公平正
义,您办的案子那麽多,领这样的薪水跟一般的公务员或律师来比会不会过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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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高薪的考量
*减少检察官转任律师、法官的动机
*检方系官僚体系最後一道防线
陈瑞仁检察官:
「谢谢!您问到我的痛处。」
「您问我一个月半的案子量有多少,实在很难为情,我三个月才办一件,因为我
现在是在查缉黑金行动中心,这是属於实验性的,也就是说像日本的特搜组一样
,很多检察官一起集中全力只办一件案子,譬如说有五个检察官还有六个检察事
务官、三个调查员及其它相关人员,这麽多人加起来三个月才办一件案子,像罗
福助案、景文案等等都牵涉很广,所以不能以我现在接的案件来比。」
「 像台北地检署或士林地检署一个月来讲大概是八十件,第二个就是说一天大
概要处理两件到三件而且要把他结案掉,这个是非常的高喔,一个正常的检察官
,我在想一个月超过四十件以上,他的品质就开始下滑,四十件是极限,我们的
理想是一个月只办三十件,这样在世界各国来讲已经很高了,一个月办三十件对
专家而言可能会认为是滥行结案,我们尽量控制在三十件到四十件,这是我们的
目标。」
「那等於是说我们现在的工作量是正常工作量的两倍,所以我们现在办案的品质
一直提高不起来,就是因为太多案子了,譬如说在开庭的时候….各位有没有去
看过医生?你还没有讲完他已经要叫你出去了,我们现在开庭可能会像医生一样
,告诉人一进来就从他小时候受的委屈开始讲给我们听,我们只能跟他讲说『那
个不要讲,你只要讲那天到底发生了什麽事就好』这样他又从早上开始讲…我们
就会说『不是,你讲现场就好了,讲谁先动手打人的就好了嘛。』很不耐烦,为
什麽?没办法,因为我们一个早上至少查八个到十五个案子,每一件分到的时间
顶多十分钟到十五分钟,当然就是问一问,然後警讯笔录看一看就结案掉了呀,
那这样子人民当然会不满意。」
「所以说我们现在的量实在太多了,因为量多薪水才高。」
「其实在外国不是这样,为什麽司法官的薪水会比较高?因为第一个就是因为他
是最後一道防线,如果最後一道防线再垮下去的话,整个官僚体系大概就全部垮
掉了,所以必须要给他一保障。」
「第二个就是说他转业容易,一般公务员要转业没那麽简单,但是检察官跟法官
拂袖而去的话就去当律师。说实在的,我们办了这麽久的案子,要退下去作一般
律师的话,我们的功力绝对大过於别的律师,别的案件不讲的话,就刑事案件,
我下去做的话一定吓吓叫,不管是哪一方面我们绝对是很强的,但是
我为什麽不
下去?就是一个使命感而已呀!所以如何留住人才是司法界一个重要的课题,因
为他很容易转业。」
「最近这两三年律师是比较多了,
我们那时候在念书时律师是个位数,每一年录
取三个或六个,现在至少两百个左右吧,但是应考人数也是倍数增加,所以困难
度还是一样,但从市场来讲,尤其最近这一两年他们的业务明显的萎缩,像我的
一些当律师的同学讲说他们的业务量在最近一两年减少了百分之五十,这很可怕
,有的事务所会减少了百分之八十,真的是很可怜。」
「现在司法官的待遇如果不提高的话,大概人才还不会流失,因为现在一般律师
已经没有以前那麽好了!」
「可是每一个国家,他们假设说不给法官或检察官最起码的保障,能够跟律师稍
微抗衡的话,是留不住他们的,所以薪水就会比较高一点。所以就是这两个原因
,让他们薪水会比较高。」
「将来当了检察官或律师以後才能当法官,当然检察官的薪水会比法官低,所以
我们向立法委员说服说主任检察官跟检察长的薪水一定要比照法官,要不然检察
系统会垮掉。也就是说当了十年的检察官差不多可以当主任检察官,但是当了差
不多五年的检察官就可以转任法官了,所以要让人家做一个选择,也就是说如果
我留下来当到主任检察官的时候我的薪水会跟法官一样多,所以我再熬几年不要
紧,可是如果熬到主任检察官或者检察长他的薪水还比法官低的话,那谁会愿意
留在这里,当然过去当法官了,这样会造成检察官年轻化,
一大堆菜鸟检察官没
有人来带他们,这样绝对会闯祸,检察官的侦察发动会完全没有限制,像去搜索
校园宿舍或晚报完全在他的一念之间,现在当然是有令状主义,可是还有无令状
的紧急搜索权,而且检察官只要传唤一个人的话就会对那个人造成困扰,尤其是
那些大人物或在社会上比较有地位的人,检察官不用把搜索他或怎样,只要把他
传唤就会对他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检察官的侦查发动权是世界上每个国家的检
察官都有的永远的权力,再怎麽没有强制处分权他还是有决定要不要侦查发动或
要不要起诉的权力。所以如果没有一群比较老练的检察官来带领这些年轻的检察
官的话他会出问题的。所以说在待遇方面,主任检察官一定要比照法官。」
专业检察官及专业法官之必要与否:
*随地区所在有所不同
*和美国专家证人制度引进与否息息相关
*工作量难均分 易生人事纠纷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专业检察官的必要性,也就是检察官需不需要区分专业
,我的看法就是应该没有需要。几个大的地检署因为地区的特殊关系分到特殊的
案件的时候再来做分工会比较好,如果其它的地检署勉强做这种分工的话,会变
成譬如说像台东地检署的检察官几乎很少会碰到有关於资讯工程的案件,可是新
竹地检署或桃园地检署碰到这类案件的机会会比较多,那种就必须要懂电脑或网
路犯罪的检察官,其它比较乡下的地检署就不用,所以还是要看地区的特性。」
「那法官要不要区分就有两种讲法,美国几乎没有专业的检察官,甚至於民刑案
都一起办,而且民庭刑庭的法官都不分的,因为
美国的专家证人非常的发达,就
是所谓的Expert witness,一个有本领的检察官或者有本领的原告的律师,就必
须把专家证人请到法庭里面用一问一答的方式,把本来非常高深的专业知识化成
很简易的话,让陪审团都听的懂,这就是他的本领,靠专家证人的作证把这个案
子的专业知识介绍给法官或陪审团。
所以他们的法官不需要有专业知识,透过专
家证人把相关专业知识教导法官或陪审团让他们知道是怎麽回事。」
「在我国要不要采专业的法官制度有两说,一说认为只要引进美国的专家证人制
度就好了,因为如果把每个法官训练成专业的话会不够分,而且最重要的是人性
的问题,大家会计较,因为如果专业的法官有专庭,有譬如说劳工法的专庭也许
一个月才分到三个案子,一般案件的法官一个月有三十个案子,那有三十个案子
的法官马上会跳起来了,说为什麽大家都领的一样多我要这麽辛苦,如何把质与
量间弄得公平,院长就头大了。所以要推行专业的法官会面临到许多问题。」
「是不是要把检察官跟法官区分专业,将来要看我们专家证人的制度引进後发达
到什麽程度,如果可以发达到专家证人足以辅助法官或检察官专业的不足的话,
就不需去区分。」
当事人进行主义底下
*为富人服务的美国司法
打赢一场官司只需要:好的律师以及好的专家证人
「接下来补充一下就是说为什麽美国人的司法会让人说是维护有钱人权利的度,
美国人的制度不是最好的,虽然我是留美的,但我对美国人这种现象是很不以为
然的,我觉的美国几乎是只有百分之五的人在享受他们的社会,我们看到美好的
一面只有百分之五,这是一个很不好的现象。」
「我到美国去玩的时候,下飞机就租一台车子到处流浪住motel,开到那里就睡
到那里,可以好好去观察
他们的社会。譬如你看到一个湖非常漂亮,可是我们都
不能接近,那整个湖就被有钱人环绕起来,其他人就不能接近,可能因为法律的
规定,他们必须开放一个小的角落让其他人可以进去,可是那都是最丑陋的一角
,进去里面你会发现都是黑人或是南美洲的人在那边烤肉。各位想想看,如果你
到日月潭的时候,整个日月潭都被有钱人围起来,如果我们台湾有一天变成这个
样子你怎麽办?」
「当然他们的社会非常公平,只要你肯努力你就能爬到那百分之五的位子。」
为富人服务的当事人主义打赢官司需要的 是好的 律师与好的 专家证人
「我只是举个例子就是说美国他们的司法制度造成一个现象就是有钱人能够打赢
官司。第一个就是有钱人才能请到好的律师,第二个就是专家证人,
专家证人是
一个很花钱的制度,你要请到一个好的专家证人来帮你作证的话,你要花很多钱
的,譬如说你要请李昌钰来帮你作证的话,辛普森案就是请李昌钰来作证的,李
昌钰几乎是把警察采的所有证据都驳掉了,因为警察采的血迹没有放在冰箱,现
场采证後没有马上交给实验室,这整个过程是一个chain of custody,专家证人
就一个一个去检视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出差错,所以一个好的专家证人是很贵的
。那
美国人打官司为什麽要花钱?第一个是请律师的钱,第二个就是请专家证人
的钱。」
「我们现在一直想要把当事人主义引进来,但其实这是一个很贵的制度,我个人
是不太赞成,但这似乎是一个大的方向,好像当事人主义才能保障人权。」
早期归检方所有之搜索权与羁押权
*源自取代预审法官之功能
(自刑诉第26条立法理由解释)
「另外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一直把他漏掉,就是说检察官角色的改变,这个改
变其实我们可以接受的,因为不管我们有没有采当事人主义,在这几次的刑事诉
讼法修正过程中,检察官的强制处分权逐渐丧失掉,先是羁押权,後是搜索权,
再来就是监听权,现在监听票检察官还是可以发,但大概一年内就又会丧失掉了
。」
「会不会丧失还是值得讨论的就是拘提权,关於拘提权也许我们还可以保留的住
,因为事实上有需要。」
「那为什麽当时立法者会把羁押权和搜索权交给检察官而不是交给法官?」
「令状的审查或者押票的审查本来的工作是交给预审法官,预审法官跟法官不一
样唷,法官可以分成预审法官跟审判法官,审判法官是真正进入本案的调查,预
审法官是在处理侦查中所发生的一些事情。」
「因为人权观念发达之後认为说侦查阶段不应该由行政权独占,而应该有司法权
的介入,所谓司法权就是中立的第三者,应该有一个中立的第三者去看说在这种
证据或情况之下,要进去一个屋子去搜索犯罪证据有没有到达他的门槛,有没有
在人权跟治安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点,所以必须有一个中立的第三者来决定要不要
搜索或羁押。」
「关於预审法官当时我们立法者在立法理由中写得非常清楚,在刑事诉讼法第二
十六条的立法理由写说『他国法律,以预审事务,属审判厅预审推事管辖,本律
则拟以预审事务归检察听管辖』就是这句话让我们知道当时民国十七年刑事诉讼
法第一次修订,立法者把预审的工作交给检察官,所以当时的检察官可以发搜索
票、拘票,法院里面没有成立所谓的预审法官。」
预审法官工作内容不同於审判法官
*快速以common sense 判断
是否具备强制处分实质理由
「预审法官的资格事实上比审判法官低一点。现在检察官本来所做的预审法官的
工作现在全部一个一个被拿掉了,那我们也要求法院说你们也要成立预审法官,
为什麽呢?因为预审法官跟审判法官是不一样的,我们法律有明文规定说证据法
则跟审判法则是不一样的。」
「也就是说预审法官只是用他的common sense 去判断就好,譬如说以一般人来
看,量化的话就看他有没有百分之五十的犯罪嫌疑,如果有的话就可以把他搜索
,所以预审法官并不是像职业法官的想法,不能以职业法官的专业角度来判断,
像这次羁押罗福助或刘泰英那种两上两下或三上三下的情节会发生其实最主要的
就是这个地方,美国在判断要不要发搜索票是平均二三十秒就决定了,要不要羁
押也差不多不用二三十分钟就决定了,但在我国每次都要八个小时或十个小时,
那几乎是在作审判了!」
「而且会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法官在判断要不要羁押的时候,还会提示所有
的证据给被告看,这就会泄漏侦察秘密给被告。」
希冀早日成立预审法官制度
「所以我们这次要求说法官要分为预审法官跟审判法官,检察官这边也要分为公
诉检察官跟交互诘问的检察官,起诉之後去莅庭,第二个就是侦查检察官,另外
一个就是特侦组检察官,所谓的一般检察官就是说有一些案件是警察移送过来的
,检察官必须要照单全收,也就是警察没有查完检察官要继续查,但是现在法律
改成警察移送来的案件检察官认为蒐证不完备可以把他退回去,这个叫退案审查
。另外就是人民来按铃申告的,检察官就要发交给警察去查,就叫发查案件。将
来一般的检察官大概就作这两种工作,也就是核退跟发查,那另外真正值得我们
检察官带领检察事务官来查的案件才分给所谓的特侦组检察官。」
「像这种检察官办案方式的改变,当然是检改会努力的目标。」
「我们最期望就是如何充实检方的人力物力,让我们的办案资源非常的丰富。我
们现在所争取到的就是电脑的连线,也是检改会一直在推动,我们现在可以足不
出户,就可以蒐集到很多资料,已经有点像全民公敌那个样子,当然没有人造卫
星啦,就是说一些资讯上的掌握我们是越来越强,这一点可以减少很多时间。因
为要留十分钟给各位,各位还有没有什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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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提问:
「现在在实务上检察官人力既然大量的不足,那有没有说未来的方向可以说增加
检察官的人数,提升审判的素质,因为一般来讲工作量是正常的几乎达到两倍,
那就是实务界上怎麽办?」
陈瑞仁检察官:
如何提昇审判品质:
一、人海战术──增加检察官或检察事务官?
国家预算足够?
二、引进美国认罪协商制度
「如何减少这些案件喔?第一个当然就是用人海战术,一直增加人来处理这些事
情。像德国他们的法官跟检察官的人数,像王泽监教授讲的,他说你走在德国的
马路上,你只要丢一颗石头就会丢到念法律的,丢第二个就会丢到检察官跟法官
,他们人就非常多,他们是用人海战术。」
「但是这样的话,我国的预算愿意花多少阿,我国现在整个国家总预算不到百分
之二包在司法机关上喔,就是说法院跟检察署整个合起来,教育现在至少有百分
之十到十五之间了吧,但是整个司法占不到百分之二,我们也不愿意花那些钱就
对啦,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的话,就只好把美国的那一套认罪协商搬进来,认罪协商这一次本来有
一些条文,就是说半套的认罪协商本来有引进来,倒是後来因为邱太三委员反对
,邱委员认为说这个在我国会行不通、会有危险。所谓认罪协商就是说就是用谈
判的,各位在电视上可以看到,就是说检察官跟被告律师就先谈判了,你认罪嘛
,你本来一级谋杀对不对,你认二级谋杀就好,那我们这案子就不用去审判了,
我们只要把我们的和议书送给法官批个字,然後整个案子就全部结束了,就是这
样。」
认罪协商之反思:
1.交互诘问=魔鬼交易?!
牺牲多数被害人权益 换来少数正义
2.美国无再议制度 易导致潦草结案
「美国喔,
各位看L.A Laws就是说洛城法网那一种审判的方式啊,你不要以为每
个案子都这样搞啊,如果这样搞,美国司法制度老早就崩溃掉了,他们只有百分
之五到百分之八之间而已,这麽少的案子,真正有进入trial这个程序喔。其他
百分之九十二左右的案子全部用认罪协商全部砍掉!」
「所以美国的正义是换来的,你知道吗,人家说他是魔鬼的交易,就是说检方牺
牲掉很多被害人的利益,认罪协商不用经过被害人的同意,美国人的被害人其实
是很悲惨的。」
「第一个美国没有再议制度,就是说我们判决如果不服是上诉,那不起诉的不服
是什麽?就是再议嘛,再议就是说,比如说我地检署这个检察官我把他不起诉了
,不起诉了以後不服的话,高检署的检察官可以review这个案子说,觉得说不对
喔,这个检察官这麽快就把他不起诉太草率了,发回重新侦查,那个就是再议。
」
「美国人连这种再议,被害人都没有声请再议的权利。认罪协商的时候,检方只
要说,我只要赶快结案就好了,比如说我检察官这个月有五十件案子,那我要送
到陪审团那边去的,我算一算我的时间,大概五件就好了,那另外的四十五件,
他就会很急啊,这就是他们所谓的case management,他也有所谓的你要如何man
age your case,是这样子的,他说case management你要做的好,做的好就是说
,你要会谈判,而且你谈出来不能让老百姓有太大的反弹就对了,如何去认罪协
商是美国检察官,甚至於比那个法庭的技巧trial technique都还重要,因为你
百分之九十五的案子是用认罪去谈判出来的。」
「那美国的地检署的检察长是用选举的,就是要负政治责任就对了,所以就是说
你一个检察官你起诉之後,你被人家定罪的比例是多高,或者是说你跟人家谈判
,谈的结果有没有恰到好处,让老百姓也觉得,好吧!把他关个20年也够了,被
害人来讲他也是心平气和的,这个时候检察长在下一次选举的时候才能连任啊,
他的机制是这样子的,他们是透过选举来作一个机制就对了。」
「但是现在在我国,我们如果把这一套引进来,你说我们老百姓对检察官、对检
察长有什麽机制吗?他如果说乱跟人家谈判,也许是立法委员的儿子来的话就不
起诉,或者是说本来是十年的变成一年,那这个时候,如果真的有这样子的话,
老百姓怎麽办,老百姓也没有说下一次选举,因为没有检察长的选举啊,美国是
有检察长的选举啊,那你怎麽办就对了,所以我们如何把这些案子砍掉是一个很
大的问题。」
「如果认罪协商没有被引进来的话,我国不得不采人海战术,那你现在人海战术
就是说,问题是你是要增加检察官还是检察事务官,会变成这个样子。」
还在十字路口徘徊的司法
改革=积案?!
「所以我们将来如何走,到现在还是在十字路口,一直到今天为止,我们的立法
院或者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政府都还没办法下一个决定,就是说我们要如何处理
这一些还在背後我们现在没有看到的那些案件。」
「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司法改革,老百姓都觉得说真的有改变喔,法院里面现在有
交互诘问,有洛城法网了啊,但是要知道很多的案件现在都积在检方这边,我们
都不敢起诉啊,那一定要等到我们这边押到押不住了,现在未结案喔,从两百件
增加,就每个月的未结案喔,我还在一审的时候,只要超过一百件就算是多了,
现在只要没有超过三百件就不算是多,他会越积越多,积到後来整个就垮掉,那
个时候,大概两年後或三年後,两年後或三年後才是判断我们司法改革有没有成
功的时间,现在讲都太早了。」
「现在讲都是政治人物他要宣扬政绩喔,他当然会讲说改革开始,开始当然是开
始啦,但是能不能成功,两、三年後才知道,就是说我们那些积案喔,我们有没
有办法想出一个解决方法。我们现在这个制度就是说,从走路到爬行,从爬行到
瘫痪,对不对,我们现在正在从爬行到瘫痪的那个点,在那个阶段喔,我们现在
正在逐渐的走向瘫痪就对了,我们的司法制度会这样子,这是很可怕的,很多人
就是不愿意去讲这一些,因为我们检察官才会感受到,有一些案子是现在还是积
压在我们这边的,这是一个很可怕的现象。」
「各位还有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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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提问︰
「有个问题是说,像形诉最近的修法,检察官丧失了这麽多的强制处分权,比如
说他不能随便就押人,不能随便就搜索,对於侦查工作会不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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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大修法 检方丧失强制处分权
*影响侦查
*逼迫检警先找寻证据再抓人
*检警将不过度依赖自白(可防止苏案重演)
陈瑞仁检察官:
「这当然会有影响。不过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正确的方向,虽然我是检察官,不
过我是接受喔。」
「因为这样子才会逼我们办案人员,先去找证据再抓人啊,然後先去找证据再搜
索。当然搜索才可以找到证据啊,可是你在事先的准备工作还是要做好,就是说
你如何去说服一个法官发给你搜索票,你如何去说服一个法官把一个人收押起来
,这一些准备的工作,会逼我们办案人员不再重视被告的自白。」
「苏建和案的这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当时的办案的生态,太相信自白了,就是
说自白之後就非常高兴了,就宣布破案了,那个时候整个办案环境,从现在来看
真的是不可思议喔,我们当时要解剖一个人,很难很难啊,你找不到法医啊,全
国有在做解剖的法医没几个,那个是在台北还可以找的到,如果是在我们台东啊
,我就是拜托省医院的医师,拜托他说来帮我解剖,因为你一定要有医师资格才
能操刀嘛!」
「那我们现在每个地检署的配额,所谓的法医,那是尊称他是法医啊,其实他只
是检验人而已,检验也不能操刀的啊,检验也只能看看屍体而已啊,那我们解剖
是很难。那我们苏建和的案子,他最主要的就是说当时他没有去采那个女屍的下
体,就是说他到底里面有几个男人的精液,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人知道,因为当时
就没有采嘛,如果有解剖就一定会采,所以当时没有采,所以现在到底说几个人
干的到现在都搞不清楚。」
「最後一次的判决是怎样,其实他认为说有三个人,可以好好去看他的判决,其
实法官的意思喔,有三个人,只是你不能证明另外那两个人的罪阿,那当时如果
有采这个下体,不就圆满了吗,所以这个只是说当时太注重自白了,取到被告的
自白就非常高兴,然後就停止其他的蒐证行为。」
「那现在我国的法律朝这个方向,就是说检察官的强制处分权越来越少了,这其
实可以逼我们,除了拿到自白之外还去找其他的证据,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正
确的方向,这一点我们是接受的。」
应尽速立法规定检察官准用法官法
「那检察官最担心的就是说,会不会因为这一种作用法的变动而影响到身份跟地
位,就是说以前的检察官之所以有司法官的属性,是不是因为他可以羁押人,因
为他可以发搜索票,所以他才可以叫他自己叫司法官,那现在没有这些权利之後
,他会不会丧失司法官的地位,这个是所有检察官最担心的问题!」
「那当然这一点其实从理论上来讲,世界上很多国家,尤其是看德国就好了,德
国他检察官明文有准用法官,就是说法官法的最後一章有一个检察官准用的条文
,很明显的就是说,没有强制处分权,德国的检察官几乎都没有,除了有几个紧
急状况之外,没有强制处分权,但是呢,他们明文就是司法官啊,所以这个其实
在理论上是不用担心。」
「不过在我国,我的看法是这样,就是说法官法赶快通过,免得检方一天到晚被
人家认为就是说反对改革!」
「因为你只要在法官法里面明文规定,检察官他不同於一般公务员就好了,你只
要把他规定说他不是一般的公务员,他不是法官,大家都知道他不是法官,但是
他也不是一般的公务员,这样子的话身分上获得保障,在作用法,也就是说在刑
事诉讼法再如何的改,大家心里就不会很害怕说会不会受这个的影响,所以说身
分法规先把他制定好以後,整个刑事诉讼法再怎麽变动都不要紧,这个是我们立
法的策略应该朝这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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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端教授提问:
「我想问一个最後的问题喔,不过因为时间已经到了,也许请陈检察官几分钟内
回答。」
「因为我们非常佩服您在检察官里面服务了将近20年还非常有理想,但是从最近
几年,台湾保障人权的发展越来越重要了,给检察官压力也越来越多,就是说除
了社会压力之外,政府的政治压力之外、行政压力之外,那还有检察官自己良心
的压力,那您一路走来,您觉得就是说这十几二十几年来,能不能给我们在座同
学一些建议,怎麽样才对得起国家给他们高俸禄,然後又对得起自己的生涯规划
,能不能简单说明一下您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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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检察官勉励之语
陈瑞仁检察官:
*不贪污
「林老师对我的要求是非常合理的,当法官或当检察官,就是说我认为这个是跟
太阳应该从东方升起来一样,就是说第一个你不能贪污嘛,对不对。」
*以敬业精神使员警信服 减少办案阻力
「第二个你要会办案,就是说
别人办不出来的案子,你要有那种自信,你能够办
的出来,这个尤其是对警察这方面,领导这一方面,你一定要有本事,就是说你
当检察官一个权威喔,你不能一天到晚就依照法律,当然法律规定就是说,我们
可以指挥,分局长以下的所有的警察我们都可以指挥,但是
你如果办案没有本领
,也就是说警察办案碰到瓶颈的时候,他来问你的时候,你如果答不出来的话,
或者是说你没办法给他作一个指导的话,人家内心深处不会真的服你!」
「所以我觉得任何的工作,第一个你一定要敬业精神,然後你要很认真的下去做
,你刚出来的那几年要很认真的去研究你自己的职业,就是说你这个career,它
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是那些,你一定要先把它做好,你做好之後你就会发现,别人
开始尊重你,就觉得说你行啦,什麽场合都可以请你去了,那这个时候呢,你自
己的权威就会出来了,人家对你的敬重出来了,这个时候你开始再来做你要推动
的事情,阻力就会比较少就对了。」
「总之,我是觉得就是说台湾现在最缺少的就是敬业精神,我们可以发现现在年
轻的一代,进去当检察官也好,法官也好,都变的非常会计较,一个月如果多分
一个案子啊,那个就是吵啊,吵到检察长那边又哭又闹的,又吵到院长那边去,
这个很奇怪的一个现象!」
*改革力量来自基层
「我们当时几个案子那有什麽要紧,多值几个班那有什麽要紧,我们都是默默的
就把它接下来,我想就是说只要台湾任何一个人都非常敬业,不管各行各业,只
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我们民间的力量就会强大,我们千万不要冀望,我个人的
感觉,我从事改革运动也是这样,我说世界上成功的改革从来没有从上往下,只
有从下往上的改革,其实这句话我是抄黄茂荣老师的,他那时候最喜欢讲这句话
,他说世界上所有成功的改革都是由下往上的,所以民间的力量是最大的力量,
就是说我们基层的力量,基层好国家就好,基层不好国家就不好,我们不要说去
冀望上位的人,冀望政府政府能够带领我们走向康庄大道,那个都是三民主义那
个以前我们在念书的时候的作文而已,真正的力量其实是来自民间。」
「像美国的社会喔,他为什麽会这麽的强大,就是因为民间的力量非常的大,所
以我是觉得就是说,那民间的力量大就是什麽,就是指敬业精神,日本人的敬业
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那我是觉得说,当检察官我也没有什麽心得,就是说把自己的工作做好,然後
检察官的权威不是由法律给你的,而是你自己的本领,还有你自己的实力,谢谢
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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