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anplanet (书卷辣老婆是我的)
看板LAW
标题Re: 请问律师应考资格
时间Mon May 17 16:23:38 2004
※ 引述《starpenny (无法定义)》之铭言:
: ※ 引述《dppman (*^_^*)》之铭言:
: : 可不可以说一下民总、债总、债各、刑总、刑分这几个科目的完整名子是啥?
: : 还有,法官跟检察官的应考资格也是如上吗?
: 民法总则 债编通则 债编各论 刑法总则 刑法分则
: 法官跟检察官的应考资格请参考
: http://www.license.com.tw/lawyer/exam/view/just/know.shtml
: http://www.license.com.tw/lawyer/exam/view/ad/know.shtml
你大概是把检察官视为检察事务官来看待,才会贴这两个网址。
一、
司法官包括法官与检察官,如下网址表格第一栏之审检职系。
一年招考一次,录取一百位左右;司法官训练所实习毕後,分
派法官或检察官。
http://inter1.moex.gov.tw/law/law007.html
本表格下方之附注中:非政治、法律两系毕业学生,修满所定应
试专业科目有二科以上相同者(每科二学分以上),亦得报考该
一类科考试。换句话说,司法官的应考专业科目中,任选两科修
满即可报考。
二、
检察事务官亦为司法三等考试,但它属於法务行政之组别,在第
五栏,共分四组。只要专科以上毕业即可报考,没有学系限制,
也不需提出学分证明。
三、
律师考试资格如下开网址所示。
http://www.license.com.tw/lawyer/exam/view/lawyer/know.shtml
需修满表格内之法科至少七项,共计二十学分以上。必修为民法(民
法总则+债编总论+债编各论)、刑法(刑法总则+刑法分则)、民
事诉讼法或刑事诉讼法,是故必修共计三科,但因每科最多采计三学
分,所以修满以上必修虽已远远超过二十学分,但只采计九学分。至
於其它十一学分则自行选择其他科目填满「二十学分以上,七科」的
标准即可报考。录取率较司法官特考高很多。
还有,有心要报考的学生,关於应试资格等相关权益,应比一般人更清楚
,更用心了解才是。而这些,考选部网站都写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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