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anplanet (疯狂浏览、转录政治评论)
看板LAW
标题Re: 大法官何不民选?
时间Wed Jun 4 19:20:03 2003
※ 引述《chizen (如风似水)》之铭言:
: 把大法官交给一群民选的立委去选,不如乾脆民选!
: 由专业团体、社会团体提名,不靠总统、不靠立委,才可能有真的政治中立
: 要不一群政治不中立、五颜六色的立委去审查大法官的政治中立
: 审查完就中立不起来了...
: 何况,大法官的释宪文具宪法效力,不是比立委更该具有民意基础吗?
: 有人说:人民不具专业法律素养,不懂得挑大法官
: 笑话!最好是那群由不具专业法律素养的人民选出来的立法委员,个个都是法学大家!
: 我呸~搞不好连宪法两个字都会写错勒!
其实您的说法就如同那些在政治板或其他看板发牢骚的网友一般,ꄊ 『为何我们要由这群立委或政府官员决定我们的未来,他们有比我
专业吗?』
从直接民主演变成代议政府,进而蔚为世界潮流,并非一蹴可几,
或说有其形成背景。虽然我们不能完全认为:间接民主必为直接民
主的演进,这未免过於武断。社会文化、区域适用、潮流趋势等经
验事实催生间接民主的产生则非全无道理。
此外您恐将犯极大的毛病,亦即你极可能只讨论直接民主与间接民
主二制。不满其一(如不满间接民主),就自动跳至其二(认为间
接不好,直接应会更好),但您并未仔细思考跳至其二是否必优於
其一?或者作更广泛地思考,是否有其三、其四、其五…等制度。
至於人民对政制或体制的失望或不信,并不代表代议制就应该完全
否定,甚至推翻。着名政经学家熊彼得就不相信公民的政治判断能
力(或再扩及您文中的法学素养),其认为精英政治确为必要且并
不见得不相容於民主,候选人透过竞选先赢得选民支持再取得决策
权力,就是一套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也就是民主政治就是『决定
谁来决定』。另外,美国宪法之父James Madison亦认为直接民主制
较不公正,较无法容纳异己,故要稳定操作有一定的困难性。
不要忘了,社会文化在在地影响每个公民的政治态度与价值观,亦
即反映在其选取的民意代表身上,代表群的文化其实是社会文化的
小缩影。台湾民主政治可说尚未成熟转型,精英政治也未如德国般
做的如此彻底,基於民粹政治与意识型态的操弄,台湾高级知识份
子参与政治的意愿程度不高,如此真正的法律、政治、社会、经济
人才并无进入权力核心而有机会加以改革让社会进步的机会。因此
,参与台湾政治者的程度就得大打折扣,有违原民主(代议)政治
中,由一群比人民思考更周详,并以国家整体利益为旨的政治菁英
来担任,是故,反感是一定会有的。
至於政治中立,改由全民直选,难道就会更中立?大法官就会更具
民意代表性吗?既然代表与公民都是人,难道代表有的派系争斗,
人民就不会有吗?大法官依此制度璘选,也是权力分立制度的制衡
阿。同为民主政治的一环,今天你改由直选,是否就等於否定了权
力制衡,漠视民主政治下,行政权,司法权,与立法权的互动机制
呢?
a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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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skysirius:我也推..我偏向你的论点 ^^ 推140.112.221.238 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