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vage (我想留木村头啦^^)
看板LAW
标题Re: 两法官免兼庭长 司院败诉
时间Sun Nov 11 00:00:39 2001
※ 引述《moonlike (银波镜含)》之铭言:
: 最高行政法院第二庭日前判决本案,合议庭援引释字四九一号
: 、二四三号解释认为,司法院免兼庭长後,要报铨叙部,再经总统
: 重新任命法官,这已不是司法院内部管理措施而已,应属对外发生
: 法律效果的行政处分。
蛮奇怪的 就算是行政处分
免除其庭长职位并未影响到该公务员之身份关系
亦非涉及对拟任之公务员降低职等或是对审定级俸有所争执
属於对其他公务员之身份有重大影响之行政处分
依照释字298 323 338号解释应属特别法律关系
受处分之人不得提起诉愿及行政诉讼
没想到行政法院不但受理而且还判司法院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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