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nlike (银波镜含)
看板LAW
标题两法官免兼庭长 司院败诉
时间Sat Nov 10 22:12:38 2001
http://tw.news.yahoo.com/2001/11/09/society/ctnews/2730884.html
两法官免兼庭长 司院败诉 黄锦岚/台北报导、王己由/台北报导
司法院实施一、二审不适任庭长免兼庭长制度,昨日在最高行
政法院的审判中出现不同声音。高院前刑一庭长王振兴与前民一庭
长顾锦才因被司法院免兼庭长,提起行政诉讼案,最高行政法院日
前判决司法院败诉。行政法院要求司法院就实体上重新审查免兼庭
长的复审申请,另作决定,不可从程序上驳回申请,以昭折服。
王振兴与顾锦才两位高院庭长是司法院实施免兼庭长制的第一
批免兼二审庭长,因两人恰巧都是高院民、刑庭的龙头庭长,所以
备受瞩目。
司法院八十八年四月卅日将王、顾两位庭长免兼庭长後,王、
顾二人不服,循复审程序,求得救济。但是司法院与公务人员保障
及培训委员会一再复审决定,都认为救济程序不对,从程序上予以
驳回。
司法院援引大法官释字二四三号、二九八号、三二三号及三三
八号解释,主张免兼庭长,并未降低被免兼者的官等或俸级,被免
兼者只能依公务人员保障法规定,提出申诉、再申诉,不能循复审
程序寻求行政救济。
最高行政法院第二庭日前判决本案,合议庭援引释字四九一号
、二四三号解释认为,司法院免兼庭长後,要报铨叙部,再经总统
重新任命法官,这已不是司法院内部管理措施而已,应属对外发生
法律效果的行政处分。
但最高行政法院的判决,并未撤销司法院的免兼庭长原处分,
只是要求司法院从实体上审查两位免兼庭长的复审申请,不要从程
序上予以驳回。
司法院秘书长杨仁寿昨日傍晚表示,司法院会尊重法官的判决
意旨,待收到判决书後,再研究如何因应。
为庭长任期制,不惜和司法院打行政诉讼官司的台湾高等法院
法官王振兴八日知悉最高行政法院判决司法院败诉後表示,他不反
对司法院实施庭长任期制,只是坚持该以法律方式规范。但司法院
却草率、粗暴地,以一纸行政命令执行,让司法伦理沦丧,这正是
他和其他被免兼庭长法官所坚持的理念。
王振兴说,虽然最高行政法院判决他们胜诉,为历史留下见证
。但可预期的是,司法院未来一定还会「出招」,所以没有什麽特
别感觉。但正显示他们当初坚持必须依立法程序实施庭长任期制的
理念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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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中不能寐,起坐弹鸣琴。 薄帷鉴明月,清风吹我衿。
孤鸿号外野,朔鸟鸣北林。 徘徊将何见,忧思独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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