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mika (我叫mika)
看板Kuroyume
标题[公告] 听说当上版主好像要发版规文
时间Sun May 3 22:38:57 2009
不过我想我只要大概规定几个基本的就好了啦XDDD
爱大神的孩子们都很乖的,不会乱发文的
「2009.05.03黑梦版新修订版规」
发文规则
1.禁止对版友、黑梦、SADS的任何人做攻击性言论
(不是说其他人就可以啦,基本上希望这里是个和平的乐园)
2.禁止发任何注音文、火星语、滑齿龙语。
3.除了版主以外,其他版友请勿使用公告格式发文。
4.禁止求档文
5.基本上求票文还是允许的,但是得小心注意礼貌
6.禁止发废文
7.允许买卖文,但是PO买卖文以前请先站内信给我取得同意。
8.禁止PO出任何私人资料,如果要PO出其他人blog网址请先取得blog主人的同意
9.禁止随意转载文章,如果想转录文章,请先推文询问原PO
想要转载出批踢踢以外,请取得原PO同意。
如果有任何随意转载事实欢迎来信检举。
「以上事项,如有违反,水桶两周」
200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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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2.108.236
1F:推 tomatoai:首推!!! 现在终於有板主了***ˋ(  ̄▽ ̄)ˊ*** 05/04 00:13
3F:→ BellamyLee: 新专辑大家觉得如何呢? 07/09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