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gitg5266 (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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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T-ara委托律师提出商标异议
时间Fri Jan 19 08:07:18 2018
媒体名称:
新闻周刊
新闻连结:
https://goo.gl/UBcLPQ
记者姓名:
李在勳
新闻全文:
T-ara爲了守护自己的团名而选择出面。
T-ara的经纪公司MBK娱乐在2017年12月28日对外表示:
「目前正在申请T-ara的商标申请,同时发表向专利厅
提交了以商标注册爲商标的新闻稿。」
本报联系到T-ara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表示:
「MBK娱乐这样的行为在商标法上存在拒绝注册的理由。
目前我们已经向专利厅提交"商标申请异议"申请书」
「如果审查结束後,审查委员会的商标申请没有被拒绝,
我们将会再次提出异议申请且不排除提出告诉。」
T-ara是一个具有特殊音乐风格的女子团体,
2009年4月,T-ara於正式出道前为MBC水木连续剧《男版灰姑娘》
发布了第一首曲目《好人》,同年以《谎言》出道。
随後,T-ara以《Bo Peep Bo Peep》、《Roly Poly》等
国民歌曲快速走红,随後於2012年爆发和荣事件,
虽然T-ara不断推出新作,但在韩国没有回响,
反而在大中华地区吸引到不少粉丝。
去年,昭妍与宝蓝因合约到期离开团体,随即卷入谣言危机之中,
12月31日,T-ara的4名成员与MBK娱乐的专属合约也到期了。
当T-ara的商标权确立後,T-ara可能需要更名才能进行活动,
而成员可能与前东家进行诉讼,有团名争议的有:
1.离开SM娱乐的"东方神起"→老成员改用"JYJ"
2.离开Cube娱乐的"Beast"→团名更名为"Highlight"
3.离开DSP娱乐的"SS501"3人组→以"Double S 301"活动
T-ara在商标上面不排除会走法律途径,以神话为例,
SHINCOM与拥有神话商标权的Joon Media参与了首尔高等法院的调停,
神话最终在2015年获得商标权。
心得或评论(选填):
T-ara走的好坎坷,说好的花路呢((敲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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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on60819: T-ara硬起来! Fighting! 01/19 08:10
2F:推 Yann618: 棒 01/19 08:13
3F:推 lobifedo: 加油 01/19 08:16
4F:推 orange722: 加油 期待六人回归 01/19 08:16
5F:推 catlyeko: 可能会花多一点的时间 但希望他们有好结果 01/19 08:35
6F:推 b820509: 加油!!!! 01/19 08:43
7F:推 yoshihiko: T妞加油! 01/19 08:44
8F:推 deishan9212: 支持T-ara硬起来 01/19 08:50
9F:推 towlara: T妞加油!!! 01/19 08:57
11F:→ elainakuo: 水晶男孩又不是一开始就在YG 对象是BIGBANG在来嘴 01/19 09:23
12F:推 yujuismylove: 对照是想表达?? 01/19 09:28
13F:推 yougottt: 水晶男孩是最一开始的公司没去申请 他们才能一直用这个 01/19 09:29
14F:→ yougottt: 名字! 01/19 09:29
15F:推 chon34: 水晶男孩是DSP一直都没去申请 然後2016重新合体之後 YG赶 01/19 09:37
16F:→ chon34: 快去申请免得日後被DSP偷婊到吗XD 01/19 09:38
17F:推 dxoxb: yg有注册2ne1吗? 01/19 09:39
18F:推 whalecell: 感谢DSP没去申请水晶的商标 01/19 09:42
19F:推 fan980430: 妞们加油 01/19 09:51
20F:推 kang2: 加油啊! 01/19 09:52
21F:推 pistw: 加油啊!!! 01/19 10:01
22F:推 lavendermfva: T-ara加油!! 01/19 10:03
23F:推 wt20929: 加油 01/19 10:09
24F:推 shock1021: 加油!! 01/19 10:11
※ chon34:转录至看板 T-ara 01/19 10:11
25F:推 h321123aa: 硬起来! 01/19 10:17
26F:推 st40182: T-ARA 加油! 01/19 10:19
27F:推 ruma405: 不懂为什麽公司都不申请,都不怕被别人注册吗? 01/19 10:20
28F:→ ruma405: 如果艺人赶在解散前注册,不就可以继续沿用了? 01/19 10:20
29F:推 jmes9751024: 推 T-ara fighting‼ 01/19 10:23
30F:→ osnar: 水晶男孩是一开始就没签约啊 法院应该会看事实 不是随便注 01/19 10:31
31F:→ osnar: 册就可以的吧 01/19 10:31
32F:推 manmani: 申请也是要提交资料证明的,而且经纪合约的协议条款,应 01/19 10:42
33F:→ manmani: 该会Cover到这部分,所以不怕歌手事先自己申请吧 01/19 10:42
34F:推 yougottt: 其实我觉得这个名字归公司 满合理的… 01/19 10:48
35F:推 vivi09: 水晶男孩当时解散时的时代也还不流行商标注册吧…SM不也是 01/19 10:54
36F:→ vivi09: 2005年才开始注册神话的商标吗? 01/19 10:54
37F:推 depo: T妞加油!! 01/19 11:01
38F:推 leepan33: 没有原成员的团体名无意义 01/19 12:01
39F:→ osnar: 可是团名和歌曲本来就是公司的资产啊 想要也要用买的吧 01/19 12:55
40F:推 madeinjason: 正确是公司的没错啦 只是通常会吵商标的都是吃相难 01/19 14:58
41F:→ madeinjason: 看的公司 01/19 14:58
42F:→ esoramania: 法官说了算 (拜托法官是个Queen's...) 01/19 15:02
43F:推 pix16200: 2011年sm被法官驳回申请时引用的商标法7-1-6条: 01/19 15:28
46F:→ pix16200: 如果在出道时没有签约让渡商标权,而且成员都离开原公司 01/19 15:42
47F:→ pix16200: 那「T-ARA」这个名字应该是属於成员的 但歌曲等不算就是 01/19 15:43
48F:→ minie0114: 改成叫TARA就好了XD 01/20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