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nachiu (小 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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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张紫妍事件最终仅对2名经纪人提起不拘留起诉
时间Thu Aug 20 11:08:15 2009
张紫妍事件最终仅对2名经纪人提起不拘留起诉
来源:JES | 2009.08.2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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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张紫妍自杀事件相关人员中,仅有2名经纪人被送上了法庭。
根据19日的消息:警方上月移交给检察机关的12名嫌疑人中,只
有张紫妍经纪公司代表金某(40岁)和她的前经纪人刘长浩(30
岁)被提起不拘留起诉,其余人等均无罪释放。
负责调查此案的水原地方检察院城南地方检察厅的刑事3部分别对
2人提起不拘留诉讼,其中金某的罪名是暴力和胁迫,刘某的罪名
是损毁金某的名誉。
警方是以涉嫌强制要求陪酒、业务上独断、强制非礼、逃走、毁坏
遗嘱名誉等罪名把12名有嫌疑和共犯嫌疑者移交至检察院的。他们
之中除金某和刘某外均无罪释放,结束了对他们的调查。
此外,被指曾有3次以上与张紫妍同桌喝酒,涉嫌强制罪共犯而被警
方立案的某证券公司理事,以及外包制作公司代表等记录在案的嫌
疑人等,也因证据不足而被免於起诉。
对於无罪处理,检察机关解释说:“张紫妍案件比较抽象,无法掌
握其具体受害情况。警方适用强迫罪似乎是考虑到国民的关注程度
和对故人的同情的舆论。”
from 韩国中央日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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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台硬的都证据不足 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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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yuka:天黑了。 08/20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