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babe (Quest forever)
看板Knicks
标题Re: [外电] 鸟权释疑 - 尼克可能受益
时间Tue May 15 13:17:20 2012
※ 引述《RNAi (RaiN)》之铭言:
: http://tinyurl.com/czq6j4y
: 球员方今天跟联盟要求,请一个仲裁者来解释鸟权的使用方式。这将会影响到的主要人物
: 是尼克的Ln、Novak,拓荒者的Hickson及快艇的Billups。
: 主要的争议点就是,球员方认为像上述四者都是被waive後马上被签下来,他们没有选择
: 权,而被waived时合约也还active,所以应该要用trade的想法来看waiver。
: 但是联盟认为、明文也如此写着,鸟权在球员被waived掉後就失效。因为当时球员可以视
: 为自由球员、可以选择自己要去哪。
补充一些从文章中看到的重点
球员方主要的论点是:
大鸟权利(Bird Right)要随着交易(Trade)移转的道理,
就是要保护球员在非自愿的状况下转队。
而被挥弃(waive)後,直接被他队 claim,也等於球员无法自由选队。
所以大鸟权利保存的精神,应该要两者适用。
而且 waiver claim 的条文也有参考交易的条文部分,故主张两者应该一致。
球员方认为,唯有挥弃的条件完全消失(一般是48小时内没有他队宣告)
球员变成完全的自由球员(Free Agent),大鸟权利也才应该消失。
如果这个观点可以成立的话,J.Lin 及 Novak 可有两年版大鸟权利(Early-Bird Right)
尼克就可以用联盟平均薪资签约(也等於可以 match 所有他队第一年报价)
尼克的 5m 中产特例也可以保留下来做其他运用(例如 JR 换约成 5m 4年以下约)
联盟方的看法:
照条文字面就是:球员一经挥弃即丧失大鸟权利。故因依照此条文解释。
这问题以前不会浮现的原因是,一般被挥弃的球员通常都是价值较低的球员
但今年 J.Lin 跟 Novak 大放异彩,再加上因特赦条款而挥弃的球员如 Billups
(真巧,都跟尼克有关)
: Early-bird是在一个队伍待满两年,full-bird则是三年。Novak的early bird在此状况下
: 是在马刺时得到的,林则是在勇士时。但林後来又被火箭waived掉,所以应该是不太一样
: (但这我不确定)
Lin 从勇士->火箭->尼克,都是 claimed from waivor,今年球季完两年,可算early-Bird
Novak 照文中写是马刺时期预备得到,但是查了一下,
Novak 火箭队三年2006-2008,2008 交易到快艇
2010-2011 球季自由球员与小牛签约,但 2011.1 被挥弃
到马刺队也是自由球员签约 2011.2 开始(D-League 同月签约再调上来)
马刺2011-2012球季签约後,2011.12 挥弃 Novak,尼克签下来,
不清楚是否就以 2010-2011 球季开始算为连续期间(因为赛季一半才签约),
如果是的话,那本季完也是两年,可算 Early-Bird。
: 好吧,所以我猜,补充我上面那篇,有鸟权的可以不管cap,但是一旦用了某些例外条款
: MLE、BAE之类的,就不能超越apron随意加码了。
刚才重新看了一遍,这里补充一下。
上上篇写的是,如果超过 apron (豪华税起点+4m),就只能有 3m 小中产,
反过来也是,如果用了大於 3m 以上的中产特例,那薪资总空间就会瞬间变成硬性
(因为本来NBA的薪资空间是软性的,随着各种特例可以突破薪资上限)
也就是说该季就是最多只有约 74m 的薪资可用,超过时也就失去各种特例
(这是文章写的,正确与否我不知道)
所以他的意思是,如果 Lin 签约大於 3m,尼克的薪资空间马上变成硬性
对尼克的未来操控空间会越困难。
(但其实尼克的最大问题应该还是三巨头肥大的合约吧...感觉反果为因)
: 所以如果林跟Novak都可以有鸟权,那尼克就可以都签下两人。但是应该还是不能签
: Nash(?),因为这样就又会碰到cap的问题了....是这样嘛...?
Nash 只要要求超过 5m中产,现况就是没有任何手段可以用自由球员(FA)的方式签下他。
2012-2013 球季原有有约的三巨头加上预期签约球员,
已经超过薪资上限(cap),除非交易,Nash 是不太可能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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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9.11.209
※ 编辑: bluebabe 来自: 114.39.11.209 (05/15 13:55)
1F:→ yun0215:反果为因...超差劲 = = 把薪资空间变硬怪他头上是哪招 05/15 13:54
2F:推 Chloein:反果为因 +1,尼克留不住人也是自找的。 05/15 14:05
3F:→ bowin:Lin: It's business (it's your business) @.@ 05/15 14:23
4F:推 lest83:推文怎麽了? 05/15 16:24
5F:→ jerrystarks:推文把这里当球员版 05/15 16:31
6F:→ qfyjke54:推文是因为内文有提到的关系吧? 05/15 16:45
7F:推 cty:硬要怪的话... 应该是联盟当初没想到会有这问题 05/15 16:52
8F:→ cty:如果条例的精神是要保障球员的话 这点应该要修改 05/15 16:54
9F:推 cty:不过我认为文中只是点出事实,应该不用过度解读吧 = = 05/15 16:56
10F:推 gnihcS:有谁在硬怪到谁头上吗= =... 05/15 17:08
11F:→ yun0215:楼上你断句断错了...是薪资空间变硬..................... 05/15 17:10
12F:推 gnihcS:喔喔对耶我断错地方了~可是还是没有谁在怪谁吧... 05/15 17:17
13F:→ gnihcS:推c大说的,不用过度解读~ 05/15 17:18
14F:→ bluebabe:变硬怪 .... 中文字的奥妙 lol 其实还蛮希望能解释成功 05/15 17:18
15F:推 skymay:我觉得原PO的解释还蛮清楚的,也不觉得有谁在怪谁 @@? 05/15 20:23
16F:推 skymay:五楼 XD 05/15 20:27
17F:→ yun0215:之前都有人推文把这里当个板了...当一下球员板别意外LOL 05/15 20:36
18F:推 Chloein:呃 在说谁把这当球员版了 是我吗 囧rz 05/15 20:44
19F:→ dalepp:扯什麽球员版 = = 05/15 22:59
20F:推 iswearxxx:同样一句话不同人有不同解读很正常啊,就算有误解,解释 05/16 12:53
21F:→ iswearxxx:清楚不就好了~为什麽又要藉机扯球员板,见缝插针 05/16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