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C28 (epicenter)
看板KingofPop
标题hi...I am christie
时间Mon Feb 25 18:47:06 2013
太久没来这儿
久到我的id已经被删除
还在重新申请审核中
(老朋友应该还记得我是谁吧..)
所以借用朋友的id po文章
昨天这个id的本尊突然看到HBO在演的The life of an Icon(前面MJJ有提过)
就叫了刚睡醒的我来看
不看则已 一看许多事又翻了上来
我觉得这部片拍得蛮好的
因为它不只有偶像光环的一面 也中肯的道出另一面
不会把MJ过度神化 也印证了一些我的想法和疑问
只是看完真的会很难过
我其实已经很久不去认真想这些事
包括MJ的离开以及所有发生在他身上的事
严格来说
从那一天起
我脑子的防卫机制就自动开启
让我尽量保持一种疏离的态度
因为如果不如此 我知道 我的日子会过不下去
太多太丑陋太血腥太残忍太令人无法理解与接受的事情
这些事情 足以摧毁我的信仰和生命的意义
而今天会上版上来
倒也不是来讲些伤感的话
只是 我 真 的 很 想 问 一 个 问 题
因为我对法律一窍不通
我真的很想问 那些人 那些告他的人 那些做假证的人 那些说谎的人
是都不用负责任吗?
我没有很积极的去追MJ的新闻
所以我不知道那些人後来怎麽了
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谁有被惩罚了
所以 我很想问有法律知识背景的人
那些人都不用负法律责任吗?
还有
MJ对这些人是否有采取任何的法律行动去制裁他们?
诬告罪应该也是一种可成立的罪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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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42.79.156.181
1F:→ MJJ:请修改标题分类 02/26 08:21
2F:→ MJJ:现在就是有一堆有的没有的官司在进行,包括J妈告医生、AEG 02/26 08:22
3F:→ MJJ:也有以前合作的人告老大,多到追都不想追,反正全都是为了$$$$ 02/26 08:23
4F:→ YC28:已经po的文章标题要怎麽改? 02/26 23:12
5F:→ oldtrafford:大T可修标题 02/26 23:14
6F:→ YC28:失职的医师,这种业务过失要告不难。但我觉得这不是伤害MJ最 02/26 23:16
7F:→ YC28:大的部分,只不过是最後一根稻草。我最痛恨的是那个官司里说 02/26 23:17
8F:→ YC28:谎的人,拿他最在意的事情伤他的人,滥用法律职权的人。 02/26 23:19
9F:→ ChesterB:医生早就告完都快做完牢放出来了...滥用法律职权的人你要 02/27 13:26
10F:→ ChesterB:怎麽告?拿什麽法条? 02/27 13:27
11F:→ YC28:这就是我的问题啊...只可惜我不懂法律。但我不相信一点反制 02/28 10:52
12F:→ YC28:的能力都没有。 02/28 10:55
13F:→ Foucault:MJ不在了要怎麽提告?若公诉罪也要看检察官想不想处理。 03/01 02:30
14F:→ Foucault:虽说伪证是公诉罪,但很多时候检察官会觉得"不值得"去追, 03/01 02:31
15F:→ Foucault:因伪证被起诉的通常都是很严重或惹到法官/检察官的人。 03/01 02:31
16F:→ ChesterB:更别说检察官算是一阵线的人 起诉自己人的幕後角力... 03/01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