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2143 (K-贰壹肆参™)
看板Keelung
标题[NEWS] 屋内有洞! 看屋掉进洞送命
时间Thu Dec 9 09:35:23 2010
屋内有洞! 看屋掉进洞送命
〔自由时报记者杨培华、林嘉东/基隆报导〕
看个屋子竟送掉一条命,这太冤了吧!男子林章罴昨天下午由女房仲员偕同到基隆市
福一街看房子,因屋内昏暗,林章罴想打开电源总开关,没想到屋内竟挖了个大方洞,
他一脚踩空,摔落3公尺深的洞里,埋在40公分深的积水而遇溺,送医後一度恢复心跳
呼吸,可惜延至昨晚仍不治。
房仲带看发生意外
简姓女房仲员说,她昨天是第一次带客人到福一街这户看屋,因尚未拿到屋前铁门的
遥控器,无法从前面开门,所以才带客人林先生从後门进屋,她一进屋,正在找手电
筒,打算拿出来照明时,就突然发生意外;她难过得哭着说,「怎麽会这样!」
56岁的林章罴,约下午2点多与房仲员简婉仪约好,到福一街这户空屋看房子,两人从
後门进入,因屋内昏暗,简女正要取出手电筒,而林某看到左侧墙上有电源总开关,遂
走向墙边,想打开开关,没想到墙边竟有一个约1公尺见方的大洞,林某一脚踩空,整
个人摔落约3公尺深的洞内,因後脑撞到洞边外露的钢筋而昏迷,林某虽脸部朝上,但
因洞底积水达40公分,导致整张脸浸泡在水里,形同溺水状态。
简女说,意外发生後,她赶紧大声呼救,冲到屋外求助,当地邻长张新枝与多位邻居打
开铁门,用绳子合力把林某拉上来,热心邻居为林某施行心肺复苏术(CPR)抢救,再
由赶到的救护车送医;但林某被救起时,已无呼吸心跳,医院施救後,一度恢复心跳及
呼吸,但昨晚仍不治。
律师林达杰指出,屋主、房仲业务员带买方看屋前,应该已知屋况,知悉屋内地板有洞
,看屋前须先告知买方,让买方做好心理准备,屋主与房仲员明知地板有个洞,却未告
知买方,导致买方坠落受伤,恐难逃刑法过失罪责与民事责任。
新闻出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09/78/2inha.html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28.173.195
1F:推 Abu7689:好扯...这位新人难道没有先去现场勘查过嘛... 12/09 09:53
2F:推 Powar:基隆最近的新闻都.... 12/09 09:54
3F:→ Insania:...真的是挖个洞给人跳... r.i.p. 12/09 09:59
4F:推 slightbluesk:福一街→百福社区吗? 12/09 10:13
5F:推 darkmore:好可怕的房子= =本来是要挖地道的吗? 12/09 10:28
6F:→ cena77420:也不一定,很多房子都有这种洞,有的是地下室吊挂用的 12/09 15:23
7F:→ cena77420:我看过很多房子都有这种洞,不过都会用铁门盖着就是了 12/09 15:24
8F:→ sunnyboxes:房仲要规避过失责任可说是微乎其微 甚至屋主都有责任 12/09 17:59
9F:推 forink:衰死了~ 12/09 22:14
10F:→ jimmy7911:死的真冤望!! = =" 屋主和仲介都有责任!! 太扯了!! 12/10 04:23
11F:推 HNO3:房子也变成凶宅了吧? 03/11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