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jen (狂)
看板Kaohsiung
标题[公告] 贩售医用口罩-r098
时间Tue Dec 29 11:54:33 2020
检举方:匿名检举
检举内容:
请问售标榜医用口罩没违规吗?
我记得标榜医疗用口罩,
需要有医疗字号才可以贩卖,
不能在网路贩卖才对。
以下是截图证据
有人在贩售医用口罩
https://i.imgur.com/EfLX1cx.jpg
原文:
推 r098 : [生活] 售医用口罩,共有四盒,240元/盒 高雄市面 12/25 18:24
判决:违反站务规定,依站务规定 处 水桶 1 年 并 退文。依 6-9 退文换水桶 7 日
合计:365 + 7 = 372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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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177.212.24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Kaohsiung/M.1609214075.A.3EA.html
※ simonjen:转录至看板 PunishRecord 12/29 11:57
1F:推 jonathan8907: 可以跟卫生局检举 12/29 12:41
2F:嘘 mlboy : 搜寻口罩,本版就有一堆口罩交换文了,难道可交换? 12/29 15:12
3F:→ mlboy : 现在又是双标了吗?? 12/29 15:12
4F:嘘 mlboy : 难道儿童医疗口罩就不是医疗用品了?? 12/29 15:15
依据组务规范:
#1UxDWjmU (L_TaiwanPlaz)
1. 明示「医疗用」者、提及医疗防疫效果者为,违规。
2. 未标示者、标示「非医疗用」者,不予限制。
所以如果有以上案例违规烦请检举,一定依规定处理。
5F:→ goldfishert : 交换又不是贩卖,你要卖口罩要有药商许可执照才行 12/29 15:49
6F:推 soyjay : 版主是依据"站务规定"开罚 可以参考以下 12/29 16:00
8F:嘘 mlboy : 楼上,版规3-4禁止交换的名单跟交易地名单是一样阿 12/29 16:16
9F:→ mlboy : 难道你的名单标准又不同,会转弯了吗? 12/29 16:16
本案认定方式如上:
#1UxDWjmU (L_TaiwanPlaz)
10F:嘘 mlboy : 我懒得检举,我直接讲,太多篇了,根本没处理 12/30 00:29
11F:→ mlboy : 手机搜寻,标题:口罩 12/30 00:29
12F:→ mlboy : 这篇公告的前面四篇,交换文,里面的口罩都是医疗级 12/30 00:29
13F:→ mlboy : 往前找还一堆,图片里面都写大大的医疗 12/30 00:29
内文:纯白色的口罩
判决:非属明示
内文:KNH康乃馨 3D立体幼童口罩
判决:非属明示
内文:
实名制儿童平面口罩 15*9.5,有5个
实名制幼幼平面口罩 12.7*8,有40个
判决:非属明示
内文:4-8岁的净心口罩
判决:非属明示
18F:→ mlboy : 其他的自己找,交换口罩的有图片都是明示为医疗 12/30 00:33
19F:嘘 mlboy : 再度打脸soyjay 12/30 00:34
20F:嘘 mlboy : 标榜实名制口罩的,也都是医疗级,实名制是啥大家知 12/30 00:38
21F:→ mlboy : 简单说:好几个月放任医疗级口罩交换?? 12/30 00:40
22F:→ mlboy : 乡民当然以为口罩没关系 12/30 00:40
23F:→ mlboy : 然後,却突然处理置底口罩买卖? 12/30 00:40
24F:→ mlboy : 根本就是选择性执法 12/30 00:40
依据组务规定:明示「医疗用」者、提及医疗防疫效果者为,违规。
认定方式就是要把"医疗用"打出来,没有就不认定为"明示",
另外请参阅"不法之平等"概念,没惩处到不表示违规者无违规,也不表示违规者可以
其他违规者无被惩处而宣称自己不应该被惩处。
任何规定都会有其边界线,目前认定"明示"方式就这一种,明显的打在文章内,
本案违规者确实是明显的表示出来"医用口罩"。这也是本案有人检举,他案无人
检举之因。不然该匿名检举早该检举其他人了。
再者,我与本案相关人士素无往来,也没必要针对本案之相关人士去做惩处。
※ 编辑: simonjen (180.177.212.242 台湾), 12/30/2020 10: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