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jen (狂)
看板Kaohsiung
标题[公告] A-7 中时电子报 加罚三周(11/30 ~ 12/20)
时间Sun Nov 10 00:39:08 2019
检举方:
→ KuoJuiHsiao :
#1TnRHVPw 发布相关中时新闻(未解禁,11/23~11~2 11/09 19:15
→ KuoJuiHsiao : 9) 11/09 19:15
→ KuoJuiHsiao : A7 11/09 19:17
原文:11/09 kktt254 □ [新闻] 南和兴产卖出1,243坪家乐福旧址
判决:经查内文为中时电子报,依规定 处 删文。
并加罚一周(11/30~12/06)
检举方:
推 KuoJuiHsiao :
#1TnH8EQQ A-7 11/09 19:20
→ KuoJuiHsiao : 发布相关中时新闻(未解禁,11/24~11/29) 11/09 19:21
→ KuoJuiHsiao : 更正:11/23~11/29 11/09 19:22
原文:11/08 Teng0615 □ [新闻] 陈其迈视察内惟埤 劝韩国瑜多关心高雄
判决:经查内文为中时电子报,依规定 处 删文。
并加罚一周(12/07~12/13)
违规方:doggy1234567
违规项目:A-7
违规文章:doggy1234567 [新闻] 高雄万豪酒店大举徵才 周末登场
判决:经查内文为中时电子报,依规定 处 删文。
并加罚一周(12/14~12/20)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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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5.173.24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Kaohsiung/M.1573317550.A.84B.html
※ 编辑: simonjen (114.25.173.248 台湾), 11/10/2019 01:09:40
1F:推 abadjoke : 主委加码 11/10 02:19
2F:推 DJSHD2 : 继续包台 赞 11/10 05:40
3F:推 hedgehogs : 大爆炸 11/10 07:59
4F:推 ion10000 : 继续送幸福 11/10 08:11
5F:→ ck731122 : 推 11/10 08:34
6F:推 Arsenes : 包轨 11/10 10:01
7F:推 Wahaha : 清晰耳目 11/10 11:38
8F:推 baby1818 : 有机会罚到明年了 11/10 11:38
9F:推 sniff : 赞 11/10 14:01
10F:推 piggreat : 再两次!!!就禁到选举结束了!!! 11/10 14:20
11F:推 SeTeVen : 矛盾大对决:有人发韩市长的唬烂新闻vs想要能够发韩 11/10 14:38
12F:→ SeTeVen : 市长的吹捧新闻 11/10 14:38
13F:推 JAYOAOA : 爽 11/10 14:41
14F:推 e29837509 : 可以直接罚30年吗? 11/10 14:49
15F:→ xkiller1900 : 垃圾狗报那麽多人发 11/10 16:49
16F:推 frgthy : 这个规定非常不合理,有心人定期发特地媒体文章就 11/10 18:18
17F:→ frgthy : 可以让其水桶到永远,应该要连发文者一起罚 11/10 18:18
我想有心人应该不会都是初犯,目前的人都是初犯,还是说有什麽办法可以
判断出初犯是恶意违规,如果有的话还烦请提供。
而且事实上,初犯删文、再犯水桶等同於初犯就已经判了警告,真的全然没有罚则?
我想应该不是。
不过如果想要解禁媒体,我想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媒体自己发更正文稿,告诉大家当初
自己的新闻是错误资讯的平衡报导,我想如此应该比较像是新闻媒体该做着正轨,
而不是我们这些大众阅听人帮他想如何解禁。
18F:推 dddc : 你可以发别的报纸的造假文来一起桶阿 11/10 18:56
19F:→ frgthy : 我没事造谣做什麽? 11/10 22:15
20F:→ qqq3q : 请问一个帐号可以po中时的文几次不被罚? 11/11 00:59
分成以下三种层次:
1.初犯删文
2.再犯删文 水桶
3.再累犯 退文 水桶 依情节考量加重(6-13)
所以我不懂不罚的说法到底是什麽?
21F:推 frgthy : 所以po违规媒体的人也会被罚吗?如果是这样,这条 11/11 01:28
22F:→ frgthy : 规则就合理多了,但是罚则应该可以更重 11/11 01:28
23F:→ frgthy : 因为现在网军盛行,我才会想到有心人士用分身帐号 11/11 01:29
24F:→ frgthy : 来乱 11/11 01:29
详情请参阅:
#1STYUUbQ (Kaohsiung)
您问的部分在 A-6、A-7 规定。判决惯例依上述内容:
1.初犯删文
2.再犯删文 水桶
3.再累犯 退文 水桶 依情节考量加重(6-13)
另外我想就算是有心人士也要有办法证明是有心人士,板主只是板主,代管而已。
判决有自由心证的部分也必需要客观的实证部分,全部都是自由心证很难说服被罚的人,
不过如果只是发新闻乱板~我觉得那也好解决,对於板面也不会有太多的紊乱,
所以这还算是小事而已。
至於是否有网军或非网军开分身来乱板,就只能靠大家提供资讯,
如果有违反分身规定乱板者,依我过去做风应该是不问立场也没有宽待过任何一个人,
抓到分身乱板绝对严惩不贷。
※ 编辑: simonjen (114.25.173.248 台湾), 11/11/2019 01:43:18
25F:推 baby1818 : 版主辛苦了 11/11 22:14
26F:推 viaggiatore : 来赞了~赞。 11/12 13:17
27F:推 soyjay : 推~ 版主辛苦了 11/12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