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ghost1002 (我恨大扫除)
看板Kaohsiung
标题[公告] 重申交易文规范
时间Sat Jan 20 13:19:48 2018
二、 买卖管理办法
除徵求员工,凡涉及金钱之交易行为即属买卖文。
一律禁止发表於板上(含签名档),违者
退文
包含转让、割爱、合购、代买/刷、租赁、团报、共乘但不限於。
2-1 买卖仅可在置底买卖区推文。
以非营利为目的,且交易地点需在高雄市区内,违者依
买卖区管理办法处分。
2-2 点数、公仔、集点赠品、折价/抵用券等...
[徵求]、[交换] (包含以一般物交换),仅开放於置底买卖区
板面仅可发表[赠送]文,违者
退文。
2-3 禁止推文偷渡买卖行为,违者
水桶。
包含暗示购买、贩卖、网拍卖场连结等。
3-1 禁止以任何形式之货币或有价证券作为交换物。
例如:黄金、股票、礼券、邮票、各式门票、PTT币、游戏币等包含但不限於
今天板上太多此类文章,特此重申板规
此篇公告後违规者,经查即处罚,不予自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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