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ify ( 爱米飞)
看板Kaohsiung
标题Re: [闲聊] 你最不喜高雄版的什麽以及新期待?
时间Wed Sep 10 21:24:48 2014
刚好这系列对买卖文有比较深入的讨论
还希望各版友不要觉得碍眼了^^"
※ 引述《camry2006 (天佑 高雄)》之铭言:
: 你个人"觉得"牵扯到金钱的行为
: 就不该被上纲在买卖的规定之中?
: 那这样高雄板直接开放金钱买卖不就好?
: 何必限制不准张贴涉及金钱之交易行为的买卖文
: 什麽合购、代买、出/合租、团报、转让
: 都只是为了便利性,还能够联络高雄在地人的感情呢
那我们深入讨论一下好了
合购、代买、出/合租、团报、转让
这五个举例的性质都比较像是针对私人的买卖行为吧
但是,今天我揪团举办活动
性质应该比较偏向玩乐
虽然必须分摊场地费,而接近合租或是合购的概念
但是我的对象符合你所谓的:大多数的高雄市民朋友呢~
真要讲合购,难道电影票买一送一的概念就不是合购?
真要讲牵扯金钱的行为,难道揪团出去唱歌就不是金钱行为?
再询问一次,为什麽版友PO美丽岛的跳蚤市场报名资讯可以
而我的报名跳蚤市场活动却不可以?
: 再说说你主办跳蚤市场
: 请问
: 我哪里限制过不准你在高雄板张贴?
你没有不准我在高雄版张贴活动资讯啦~
你只是不准我在高雄版PO报名活动资讯~
: 2013/5/24 aimify □ [玩乐] 高雄车站後站的跳蚤市集
: 2014/5/16 aimify □ [活动] 跳蚤市场来罗~欢迎大家来玩!
: 我自2012.09.21上任高雄板主
: 除非是高雄市政府主办/协办/指导之大型或售票活动
: 只要是高雄在地,任何人都能"免费"参加的活动
: 我从来都不会禁止,更没有限制你不准张贴一事
: 却还能让你说嘴版主不支持高雄乡民自发性办活动
: 你在板上发文要板友去合购板看你的合购文
: 却说这不是合购文?
: 你私人想租场地发文找人合租
: 却说这不是合租文?
: 不肯承认自己发合购、合租文
: 只会说板主太上纲
: 板规禁止合购、合租,若没对你无视
: 就让你觉得高雄版是很不友善的
如果连活动的分摊费用也被纳入在合购合租而不能除外
我还真的觉得这样的版主非常的上纲买卖与不友善呢~
: 另外
: : 当初C版主很坚持我的活动发文是买卖文
: : 我跟C版主为此还争执了不少信件往来
: : 我也拿看电影买一送一的例子举例
: : 但他不这麽认为ORZ
: : 我也因此获得我PTT人生当中第一个退文……非常的不爽!!
: 3/17 aimify [闲聊] 跳蚤市场
: 假闲聊真找人合租
: 予以退文无误
: ※ 编辑: camry2006 (1.173.167.27), 09/10/2014 21:06:09
还好你自己承认有退我文了
不然我要去翻出我的信件以兹证明呢~
(只是我还真的不知道可以去哪里找被版主退文的纪录,
有版友知道的话请指教~谢谢~)
所以啦~
我这串文第一篇就有说,
以现在的你的版规来说,
我当时候闲聊揪团跟大家说明场地分摊费用的文章
被视为是买卖文,所以才获得你的退文嘛~
而我在第一篇文章PO出的用意就是,
这样的活动被包括在你的买卖规定里,
我认为是非常不合理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54.52.124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Kaohsiung/M.1410355491.A.851.html
1F:推 HuaBa : 其实我不懂,这种事情不能公投吗?更进一步说,为 09/10 21:27
2F:→ HuaBa : 什麽版主可以随意更动版规而不用板友追认同意? 09/10 21:27
我很想耶~~~~~~~~~~~~
如果众版友认为,我这样的报名活动是不可以的,那我就认了Orz
可是,你想,以C版主的管版作风
他,肯吗?
※ 编辑: aimify (111.254.52.124), 09/10/2014 21:30:28
3F:→ HuaBa : 行政基於急迫与方便,便宜行事无口厚非;但为什麽 09/10 21:28
4F:→ HuaBa : 过後,竟然不需要民意讨论存废…到底是版皇还是版工 09/10 21:29
5F:→ camry2006 : 6/27 [公告] 徵求"买一送一" 请到置底卖区 09/10 21:30
6F:推 mokai : 办公投嘛 法你定的.罪也是你定的 09/10 21:32
7F:→ camry2006 : 请洽新任板主罗 要是依然不开放买卖文 09/10 21:34
8F:→ camry2006 : 你就继续觉得高雄版是很不友善的吧 09/10 21:34
难道你处理事情的方法就是非黑即白吗?
我文章从头到尾
哪里提到要开放买卖文?
请C版主不要转移焦点喔~~~~
有原则就有例外,
我提议的,只有认为有些东西不应该被规范到买卖文而已
而非全部买卖都可以被开放。
而非全部买卖都可以被开放。
而非全部买卖都可以被开放。
因为很重要,所以说三次。
麻烦C版主聚焦,谢谢。
9F:→ choulaotou : 我认为"这样的报名活动是不可以的"! 09/10 21:35
10F:→ peanuts8566 : 我觉得这样的活动不可以阿!私人办活动有收费耶~ 09/10 21:36
11F:→ peanuts8566 : 虽然原po自称没赚啦~但开放给原po进行收费活动 09/10 21:37
12F:→ peanuts8566 : 以後有人想赚场地费就用完全一样的方式也ok了阿... 09/10 21:38
第一,我办的活动收费标准社教馆网站都有
连社教馆开的收据我也有给团员过目
第二,若是担心场地是私人的
就可以要求主办者提出汇款资料等证明
不过老实讲,再怎麽防范,也防范不到有心人士真的想赚钱的任何手法
但是,
难道我们要因为可能会出现有心赚钱的人士就封杀一切相关的报名活动吗?
难道我们要因为马英九烂到爆所以我们就不选总统了吗?
难道我们要因为政府官员都贪污所以我们就不要政府了吗?
更何况,真的出现了透过活动来中饱私囊的人
最多就是请相关的受害人依法律途径来救济而已了。
高雄版是在害怕什麽?
因为成为了诈骗的平台?
那我想,网路跟电话应该都要收起来关掉才是。
※ 编辑: aimify (111.254.52.124), 09/10/2014 21:52:52
13F:→ enjoyyou : 我认为牵扯到"收"钱做什麽的 还是去买卖底文吧 09/10 21:46
14F:→ camry2006 : 高捷办的活动受高市府监督 V.S 你私人办的活动 09/10 21:50
我这次的私人活动可也是公家政府单位呢~~~
提到受政府监督,那怎麽还会有政府官员贪污的事情被爆料呢~~~
15F:→ johnou : enjoyyou大中肯。有模糊空间的,还是小心点好。 09/10 21:53
※ 编辑: aimify (111.254.52.124), 09/10/2014 21:55:09
16F:→ camry2006 : 你以个人名义花钱去租了一个场地办私人活动 09/10 21:58
我不以我个人的名义去承租那我要用谁的名义?
批踢踢高雄版吗?
17F:→ camry2006 : 然後向来要参加你这活动的(报名者)收取租金 09/10 21:58
我不向活动者收取租金,我怎麽向社教馆付费?
使用者付费理所当然吧?!
18F:→ camry2006 : 美其名是大家共同(强迫)分担租金 09/10 21:59
强迫?
C版主你让我笑了……
请问我强迫的手段为何?
我是有拿刀拿枪暴力威胁逼迫在电脑前使用批踢踢的人
要他们违背自己的意愿来参加我的活动吗?
如果不是,请问强迫的说法何来?
何况,场地费多少,多少使用者就分摊多少钱
一目了然、资讯透明
请问我怎地强迫了大家呢?
19F:→ camry2006 : 然後还用发文的方式徵求参与者 再硬凹不是找合租 09/10 21:59
不发文寻找参与者,不然我跟空气办吗?
我的原意本来就是要高雄版的人一起参与啊
我也说了,今年的活动之前,我还办过了至少两次
每次在活动结束之後,都有高雄版友问我为什麽我都没有在高雄版上PO文
所以,为了能让高雄版的版友参与到,我在高雄版寻求参与者,哪里不对呢?
20F:→ camry2006 : 你继续凹吧 被退文时不去组务那申诉 寻求驳回 09/10 22:01
C版主,我们要理性的讨论,怎麽连"凹"字都出现了呢?
你不能因为我说的有理但不符合你的心意,就说我的回应叫做凹啊……
被退文不去申诉是一种处理方式
现在我拿出来讨论也是一种处理方式
难道C版主你有伟大到可以干涉我要怎麽看待这件事情吗^^~
21F:→ choulaotou : 先租再分摊=买卖文,先找齐人再租=合购。这样很合理 09/10 22:02
是的,举办活动的进行方式都跟你上述一样
(先订包厢再分摊=买卖文,先找齐人再去唱歌=合购?)
所以
我主张这样的活动应该是买卖的例外
就像正当防卫一样,为什麽同样是伤害行为
防卫者却不犯法(当没有过当的问题时)?
因为正当防卫的伤害行为被除外了啊~
所以,我的立场不是要全面开放买卖文
而是主张,有些行为应该除外於买卖文
22F:推 basicnet : 他都要下了 就这样吧 反正推文众也就那些人 09/10 22:02
23F:→ camry2006 : 板风在鞭打我为乐时 才又跳出来我乱退 09/10 22:03
C版主你言重了,我没有说你乱退喔
因为,你还是有依循版规来退文啊~
我只是表达,
在你的严苛版规之下,我对於被退文的这件事很不满而已
24F:→ basicnet : 另外我没检举某人 他就“自动”处理掉了 真机灵 09/10 22:03
25F:→ basicnet : 不要到时候那个人又来怪我多事 才是真流弹 09/10 22:05
26F:→ basicnet : 说好的不打脸 「徵求」木工 油漆 水电 09/10 22:07
27F:→ basicnet : 多不胜数啦 难道又要自动的处理掉 09/10 22:07
28F:→ basicnet : 结果d某大大又来怪我多事 那还真巧 都是版规惹的祸 09/10 22:08
※ 编辑: aimify (111.254.52.124), 09/10/2014 22:31:41
29F:→ dsfrf : 挡人财路杀你全家 (点头 09/10 22:41
30F:推 jimmy61008 : 请问原po是想表达被退文不开心 还是想推广某些行为 09/10 22:59
31F:推 jimmy61008 : 是可以除外於买卖文啊? 09/10 23:00
请问不可以两者一起并行吗?
有冲突吗?
我之所以被退文,就是因我想推广的某行为而引起的啊~
※ 编辑: aimify (111.254.52.124), 09/10/2014 23:03:35
32F:推 mamaway : 看过这一系列的文章...我只想说 我想要买卖文... 09/10 23:29
XD
不过依目前版上的风气,应该很难完全开放买卖文
虽然我没有经历过那种,一个页面就好几个买卖文标题的时代
但是用想的似乎也挺毛骨悚然的^^"
33F:推 ema : 现在重点不是之前被退文还是要大家看你跟版主吵架吧 09/11 00:45
34F:→ ema : 要就修正板规 提出方案 吵之前的事没意义 09/11 00:46
EMA大
就是因为新版主要上任了
我觉得这刚好是个对高雄版规除旧布新的好机会
所以才发此文让大家讨论讨论
至於我对买卖文的方案,先前我也有提过我的建议了
http://webptt.com/cn.aspx?n=bbs/Kaohsiung/M.1409637748.A.260.html
纵使有人会认为这样吵以前的事情没有意义
但我认为,透过这样的方式反而可以让大家了解整件事的脉络。
甚至透过你来我往的讨论之中可以澄清一些观念
我觉得,这样的讨论其实还挺有意义的。
※ 编辑: aimify (111.254.52.124), 09/11/2014 01:02:53
35F:推 HuaBa : 是ema ! 09/11 01:01
36F:→ dsfrf : 很哀桑的是..就连对营利行为认定的版龟都是投票产生 09/11 01:20
37F:→ dsfrf : 像这种新版主上任随意个人改的...只版皇才会这样作 09/11 01:21
38F:→ jonahlin : 这是有些模糊地带 我也认为有些活动可以讨论放宽 09/11 01:32
39F:→ jonahlin : 但跳蚤市场是种买卖无误 也不是有盈余才叫营利 09/11 01:34
是买卖没错
但,因为性质并非是赚钱为营利目的,而是似玩乐性质
所以我才主张此类活动应予以除外。
如果说,牵扯到钱的都被限制,不予筹办
那麽,先前83凯道送仲秋、330太阳花凯道集合
大家一起付钱坐游览车的行为,其实也跟我所举办的跳蚤市场模式也很类似啊
一样得先有个人以自己的名义承租(场地/车子)
再来,团员使用者付费,负担(场地/车子)费用
难道,这当中也不会有有心人士想从中捞一笔的可能吗?
日常生活中很多都会牵涉到钱
但不是每个都应该要规范在买卖的性质里面。
40F:→ lyuio : 原PO的做法应该不算合租,应该是算二房东。 09/11 01:45
嗯,好像是,不过行为流程仍与买卖版规规范的无异。
※ 编辑: aimify (111.254.52.124), 09/11/2014 14:37:49
41F:→ dsfrf : 噗 跳蚤市场还真伟大...能跟洪仲丘太阳花相提并论 09/11 19:12
42F:→ dsfrf : 你的行为根本只是谋求私利...硬要扯公益事件真难看 09/11 19:15
喔?不能相比喔?
你现在不就是拿"办跳蚤市场活动"同等"买卖"的标准在看吗?
那麽,"办跳蚤市场活动"跟"叫车活动",他们的行为一样啊,怎不能相比?
只因为"办跳蚤市场活动"踩到你的痛点而已嘛~
再来,谋求私利,小妹不才,还请阁下指点指点
不说别的,就说高雄版好了,请问,我哪里是谋求私利了呢?
要指着别人的鼻子骂,也先把人家不对的地方指出来啊
那你,指对了吗?
43F:→ camry2006 : 他永远觉得自己有理 是板规写错板主乱罚 09/11 20:28
44F:→ camry2006 : 扯一堆543不相关来合理自己的缪论 09/11 20:30
45F:→ camry2006 : 讲破头 不就东西买太多 想靠高雄板来卖东西 09/11 20:31
46F:→ camry2006 : 从中换点钱 好能再去买其他的东西 09/11 20:31
47F:→ camry2006 : 然後 以几个人跟他也有同样要卖东西的需要 09/11 20:32
48F:→ camry2006 : 硬要合理高雄板就是要开放买卖文才行 09/11 20:33
49F:嘘 camry2006 : 高雄板对你而言 就是用来卖东西的另一个地方 09/11 20:34
50F:→ camry2006 : 直接明讲新板主要开放买卖文才行 不用拿我出来鞭 09/11 20:37
唉呀,请教camry2006
我什麽时候哪篇文章,指名道姓说版规写错版主乱罚了呢?
如果没有的话,你是见笑转生气,开始情绪攻击了吗?
如果因为你无法反驳我的论点,就认为我说的是543、是谬论
那也只能让人觉得,你的气度不过尔尔。
再来,你的从"讲破头"开始,都是针对我,是吗?
如果是的话,麻烦就算是版主,讲话也请拿出证据好吗?
我东西买不少是没错,
可我什麽时候想靠高雄版卖东西了呢^^?
讲明白一点,你能拿出我这几年有在高雄版买卖的证据吗?
喔,当然,除了我的跳蚤市场活动以外唷~
(因为这在你的规则下是买卖无误嘛~)
换句话说,也就是指,
卖 掉 东 西 喔~
如果不行,我是不是可以合理认为,你在污蔑我的人格、曲解我的良意呢~?
而且,我强烈怀疑,你根本没有认真看我的文章
我什麽时候说我要开放买卖文了呢?
我想强调的,应该只有,「某些活动可以跳脱出买卖规范」吧~
唉,不认真看文,再一直跳针认为我就是想开放买卖文
这样的讨论还挺累的耶……
有一个故事是这麽说的
佛印心中有佛,看苏东坡就是佛。
苏东坡心中都是大便,看佛印就是大便。
你认为我想鞭你
事实上,也只是你这麽认为而已
我可是很认真的在对话讨论呢~
不能因为你快下台了,就这麽浑噩的对待人嘛~
※ 编辑: aimify (1.173.215.79), 09/12/2014 00:00:00
51F:→ camry2006 : 9/02 aimify □ [闲聊] 有关买卖文 09/12 09:08
52F:→ camry2006 : 你继续跳针打脸自己吧 别推拖他人污蔑你自己的人格 09/12 09:11
53F:→ camry2006 : 你有没想鞭我 他人都看得出 不再解释 09/12 09:12
这是我对高雄版的买卖文的意见提议啊~有什麽问题?
所以说,你拿不出来我在高雄版买卖的证明罗?
简单的说,如果我真的把高雄版当作买卖的跳板
那我应该在这之前就会汲汲营营的利用置底买卖文去买卖才是
但,我有吗?
没有嘛~~~所以你上述讲得那些东西就是无中生有了捏~
54F:→ dsfrf : 不用鸟这种键盘小妹惹拉 让她自我感觉开跳蚤市场是 09/12 10:37
55F:→ dsfrf : 在造福世人 让她爽三秒也好 09/12 10:39
像阁下这种举不出具体实证例子指责酸人的人,
大概也是属於自我感觉良好的成员一枚吧^^。
※ 编辑: aimify (114.39.137.159), 09/12/2014 14:23:02
56F:→ dsfrf : 您还是先去把营利的概念搞懂再来讨论比较好唷^^(Zzz 09/12 19:31
57F:→ ewewew : 就不要走边缘就好了啊...在这吵也不会有钱... 09/15 15:40